連江縣衛生局,是連江縣政府府外一級機關。2017年由衛生局和民政局社會福利科合併而來。
2024年起改制為連江縣衛生局。
歷史
1956年1月馬祖衛生院成立,同年7月改為連江縣衛生院,院本部設於當時連江縣政府所在地南竿鄉復興村。1957年,連江縣衛生院於南竿鄉、北竿鄉、莒光鄉、東引鄉各設衛生所,各村置保健員,皆免費為民服務。
1971年,連江縣衛生院成立環境衛生促進組,執行環境衛生用藥噴灑、病媒控制、飲用水井消毒等工作。1978年,奉中華民國國防部核定,連江縣衛生院附屬醫院成立。1988年10月,連江縣衛生院本部遷至南竿鄉復興村馬祖陸軍醫院舊址。
1993年7月1日,連江縣衛生院改制為連江縣衛生局,局本部沿用馬祖陸軍醫院舊址,掌理衛生環保行政業務。1997年1月,連江縣衛生局本部大樓於馬祖陸軍醫院舊址落成啟用。2003年1月1日,連江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成立,連江縣衛生局環保行政業務移交環保局。2017年1月1日,連江縣政府民政局改制為連江縣政府民政處,民政局社會福利科移至連江縣衛生局,衛生局更名為連江縣衛生福利局。2024年1月1日,衛生福利局社會福利科移至連江縣政府民政處,衛生福利局更名為連江縣衛生局,民政處更名為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
組織
*局長(1人,簡任第十三職等)
**副局長(2人,簡任第十一職等或師(一)級)
**主任秘書(1人,簡任第十職等)
**專門委員(1人,簡任第十職等)
***處長(5人,薦任第九職等或師(二)級)
***主任(3人,薦任第九職等或師(二)級)
***副處長(5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
***技正(10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或師(二)級)
***秘書(2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
***視察(2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
***專員(4人,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
***股長(29人,薦任第八職等)
***分析師(1人,薦任第七職等)
***衛生稽查員(63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技士(61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科員(23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設計師(2人,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技佐(30人,委任第四至第五職等)
****辦事員(19人,委任第三至第五職等)
****書記(9人,委任第一至第三職等)
;內部單位
*食藥暨綜合科:食品衛生、健康食品管理、國民營養、藥局、藥商、藥物、化妝品、醫療器材管理及藥政有關事項、毒品防制中心、研考、為民服務、資訊文書、檔案、印信、庶務、出納、及其他有關食品、企劃、總務和不屬於各科事項。
*疾病管制科:傳染病防治、營業衛生管理、外籍勞工健康管理、公共衛生、檢驗業務及其他有關事項。
*醫政暨心衛科:醫事機構及醫事人員管理、醫療品質管制、緊急醫療救護、精神衛生、山地離島醫療保健、全民健康保險宣導、其他醫政有關事項。
*國民健康科:婦幼衛生、癌症防治、中老年病防治、職業病防治、視力保健、菸害防制、衛生教育、衛生所業務管理及其他有關事項。
*高齡暨長照科:長期照顧、護理機構督導管理、老人營養、居家護理、喘息服務、出院準備服務、外籍看護工、輔具申請審核等。
*資訊室:業務電腦化與辦公室自動化之規劃、推動、管理與所屬各單位實施資訊作業之督導及輔導等事項。
*秘書室:文書、檔案、出納、總務、財產管理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
*統計室:依法辦理統計事項。
*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相關業務。
;附屬機關
*連江縣立醫院
**南竿院區
**北竿院區
**東引院區
**莒光院區
*各區衛生所
**南竿鄉衛生所
**北竿鄉衛生所
**東引鄉衛生所
**莒光鄉衛生所
*各區健康服務中心
**南竿鄉健康服務中心
**北竿鄉健康服務中心
**東引鄉健康服務中心
**莒光鄉健康服務中心
*各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南竿鄉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北竿鄉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東引鄉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莒光鄉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歷任局長
民政局局長
社會處處長
衛生處處長
民政局局長
社會局局長
衛生局局長
衛生福利局局長
衛生局局長
相關條目
-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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