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億高中生命案

五億高中生命案,是2023年發生在臺灣臺中市北屯區的一起命案。2023年5月4日,一名赖姓18歲男高中生與26歲男子夏朝源登記結婚,登記後2小時即墜樓身亡。因坠楼经过不明、死者家庭背景复杂,且死者刚刚继承市值約5億元新臺幣的房地產(另有观点认为12亿元以上),經媒體報導後引起社會各界討論。

案件概況
賴姓高中生的祖父委託夏姓代書辦理以贈與方式將土地過戶給賴姓高中生。2023年5月4日上午7時許,夏姓代書的兒子夏朝源與賴姓高中生相約出門;找了不相識的兩名路人作為證婚人,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同性婚姻;兩人前往夏朝源位於臺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三段的公寓,兩個小時後賴姓少年倒臥在樓下被人發現,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刑事追究
偵查過程
法醫高大成接受賴姓高中生家屬委託,協助調查死因。6月2日,夏朝源仍持有賴姓高中生30筆權狀,賴母委託律師寄出存證信函要求7日之內歸還,被夏朝源拒絕,賴母因此提告業務侵占。同月15日,高大成認為這件命案,變成受害方和檢方的攻防;他質疑夏朝源說法的真實性,其檢驗結果與檢方報告說法相衝突。案發後,夏父表示不知兒子夏朝源登記同婚,並曾透過簡訊回應配合檢方,表示願協助釐清事實與問題;在法醫解剖報告中,指賴生死因符合「高處墜落」致死。

起訴與判決
2023年6月21日,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宣佈全案偵結,夏姓父子因無直接殺人證據,涉犯殺人罪嫌不足而為不起訴處分,不過死者家屬仍可向臺灣高等檢察署台中分署聲請再議。同時,檢方認定賴、夏兩人向戶政機關所辦理之結婚登記並非基於結婚目的,共同基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向不知情之戶政事務所承辦人員為結婚登記,致僅有形式審查權之公務員將二人辦理結婚登記之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戶役政系統公文書上,足生損害於戶政機關管理結婚登記之正確性。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6月28日下午雙方調解中,夏朝源沒有出庭,由兩名律師代為出席;賴母委任律師表示調解不成立,只能進入民事訴訟。7月3日,死者家屬委託律師對殺人罪不起訴處分聲請再議,台中高分檢7月11日證實,已經收到案卷,目前已分案調查。7月28日,台中高分檢全案發回續查,8月4日分頁完成送回。中檢續行偵查後,於2025年5月間仍以不起訴處分,家屬提再議,台中高分檢於6月20駁回再議之聲請,全案殺人罪部分不起訴確定。

2024年6月28日,台中地方法院認定夏朝源與賴姓高中生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夏男1年6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案件仍可上訴。2025年1月23日,二審法院駁回夏男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2025年2月3日,夏朝源入監服刑。至台中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最初於台中監獄服刑。同年9月,夏男申請轉移至台南明德外役監服刑。服刑期間因表現良好符合縮短刑期規定,共獲縮短刑期3個月,最終於2026年5月服刑期滿出監。

民事訴訟
2025年6月18日,臺中地方法院就賴母提起的民事訴訟作出判決,認定賴姓高中生與夏朝源之間顯非出於經營永久共同婚姻家庭生活之意思,而為結婚登記,即不具結婚之實質意思,從而判決兩人婚姻無效。由於雙方均未對此提起上訴,全案確定。

根據現行《民法》規定,配偶順位被排除後,繼承權將回歸賴的生母。不過,由於賴母曾為大陸地區人民,在台戶籍狀態存有爭議,依法若為大陸地區人民僅能繼承200萬元,超過之部分將由後順位即賴男之兄弟姊妹繼承。賴家兄弟姐妹亦就遺產提出獨立訴訟,後續遺產繼承歸屬仍未確定。

改編影視作品

  • 2026年:香港無綫電視劇集《非份之罪》單元「一億殺機」以此案改編

参考资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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