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大陳新村是台灣大陳移民在花蓮市的定居點,包括民意里「復興一村」、「復興二村」,被當地居民以「大陳一村」、「大陳二村」稱之,居民來自大陳列島中的上大陳島。
大陳一村最初有1578人居住,為全臺35個大陳村中規模最大、人數最密集的聚落,村民多從事漁業為主;大陳二村則有284人,村民以小型工業為主。
政府政策
中華民國政府為安置將近2萬名大陳島民,於1955年1月28日成立「大陳地區反共義胞來臺輔導委員會」(臺輔會),主要工作為接送島民來臺灣,同年3月5日,大陳列島居民被分配到宜蘭、花蓮等5個縣市,其中,「臺輔會」花蓮分會引導他們暫時居住在花蓮縣各個國校、禮堂作為臨時招待所。分配至居住於花蓮縣之上大陳島居民約有 3000 人。在村子建立之前,「臺輔會」承諾於3個月內興建村子,作為他們在臺灣的永久住所。
臨時招待所內,「臺輔會」則會設置一生活輔導員,協助他們與外界溝通及適應在臺灣生活語言。
建物建造
村子的樣貌及房屋的樣式由「就輔會」成立的工程處,配合臺灣省建設廳指配工程人員至各縣分會的工程隊進行技術上的指導。 建材則是由政府統一發配,而政府對於新村建設則是帶著 「自己建造屬於自己的家」的原則,所以多數居民來到臺灣後的第一個工作就是建造自己的房子。
職業
花蓮大陳一村的居民在原鄉與花蓮皆居於海邊,多延續原先的職業,以漁業、務農為主,經政府輔導,提供動力與無動力船舢舨船等漁業補助。而大陳二村的居民則經由就輔會就業計畫,從事小型工業(手工業)。亦有一群大陳青年,成為船公司的船員,跑船維生。然而以上離開村中的工作者多為男性,而過去大陳新村中的婦女鮮少離村,在經濟生產上,多進行家務工作,並以從事家庭手工副業、編漁網、做髮網、穿珠花等增加家庭收入,多延續舊有的工作模式。較年輕者,亦有在小學畢業後至大都會工作發展的選擇。
大陳新村因地處花蓮,花蓮海域與上大陳島的環境並不相同,致使食材較難取得,例如:由鰻魚製作成的魚鮝、以及由魚鮝加工成的魚麵。此外,傳統吃食製作費時,加上多數會製作料理之人年事已高,這些日常的料理現今大多在家族團聚、節慶時製作。
燒庫屋
「燒庫屋」為大陳的原居地,浙江省臨海、黃巖及溫嶺等三縣獨有的喪葬習俗,隨著大陳人遷移到臺灣後,也將此習俗帶來現居地。
關於「燒庫屋」的名稱解釋有兩種說法:一為大陳話發音接近「消坤務」,「消」為「燒」之意,「坤」為睡覺之意,「務」就是房屋。因此,「庫屋」是作為亡者睡覺的房屋。另一種說法則是「庫」為陰間使用,「庫屋」便是人過世後在陰間居住的房屋。簡單來說:「庫屋」是大陳人在生前為死後在陰間生活提前準備的財產,可以燒給自己,也可以燒給祖先。以阮弼真君廟為文化活動的中心,舉辦「大陳文化節」等文化相關活動。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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