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復普

張復普(),字龍田,四川重慶府合州銅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復普是天啟七年(1627年)四川鄉試舉人(鄉魁),崇禎四年(1631年)授茂名知縣,為政清慎、愛民如子,判案料事如神,又省刑薄罪,以誠心造士,兩年內捐築學宮、修建南橋、堵塞新塘,總以三件事勸諭人民:「立好心、勤教子、早完賦。」不久因母親去世回鄉艱解任,縣人都含淚送至百里外,後官至新興知縣。

引用
參考文獻
*光緒《銅梁縣志》·卷六·選舉志
*光緒《銅梁縣志》·卷八·人物志上
*嘉慶《茂名縣志》·卷十·名宦
*光緒《高州府志》·卷二十五·宦績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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