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景仁

林景仁(),字健人,又字小眉,號蟫窟,或署蟫窟主人,臺灣板橋林家林爾嘉之長子。他早期憑藉妻子印尼華人名媛張福英的家族人脈在南洋投資,也在臺灣經營家業,惟經商接連失利,1931年赴中國擔任豫陝晉邊區綏靖公署上校參議。1932年滿洲國成立後,擔任滿洲國外交部事務官,後任歐美科科長。1934年7月,升任外交部理事官,同年9月兼任宣化司辦事。1940年10月因肺癌逝世。

生平
林景仁臺灣板橋林家第二房林爾嘉之長子,他出生於1894年,恰逢清廷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其祖父林維源舉家內渡廈門。林景仁未曾於學校就讀,憑藉著教師到家中教導,掌握了日語、法語及英語三門語言,以及擅長詩文,有《摩達曼草》、《天池草》及《東寧草》三部詩集流傳,也被合稱為《三草》或稱《林小眉三草》。

1912年,林景仁赴南洋娶蘇門答臘橡膠大王張耀軒的女兒張福英為妻,後來在1916年至1921年間移居印尼棉蘭。林景仁也因在臺灣沒有發揮的機會,而在南洋投資日麗銀行,計畫籌設飛行公司等,為了經營南洋事業一度向家中請求金援,另外他還是《全閩新日報》名義上的社長。流寓南洋期間林景仁不時創作詩文,並收錄於《摩達山漫草》及《天池草》。

返回臺灣後,林景仁擔任了株式會社新高銀行董事、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監事,主持家族企業訓眉記,因經濟大蕭條及在爪哇的麵粉事業受到荷蘭人阻擾,致使生意失敗。1934年7月,升任外交部理事官,同年9月兼任宣化司辦事。1940年10因肺癌於新京逝世。此外,據台灣史研究學者王國璠稱,林景仁任職外交部一年後,由新京赴大連經商,資本遭人竊取,貧病交加,復而重回原職。

註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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