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的地方行政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历史
1950年1月3日,喀什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为南疆军事管制时期的最高权力机构。1950年1月,喀什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原新疆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9月1日,新疆省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新疆省喀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6年7月1日,南疆行署和莎车专署撤销,恢复成立喀什专署,辖区包括原南疆行署直辖县市和原莎车专署下辖县份。

辖区
1950年9月改名时,喀什专署驻疏附县城(今喀什市区),下辖疏勒、疏附、英吉沙、岳普湖、伽师、巴楚、蒲犁、阿图什、乌恰9个县
办公室
组成部门
地区发改委、地区教育局、地区科技局、地区工信局、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地区公安局、地区民政局、地区司法局、地区财政局、地区人社局、地区自然资源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住建局、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水利局、地区农业农村局、地区商务局、地区文广旅游局、地区卫健委、地区退役局、地区应急管理局、行署外事办和地区审计局。

直属特设机构
地区国资委。

直属机构
地区招商局、地区市场监管局、地区体育局、地区统计局、地区医疗保障局、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区信访局、地区林草局、地区大数据局、地区粮储局、地区畜牧兽医局。

备注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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