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在部分地區存在非法佔居現象,當人們建造被稱為「barong-barong」的臨時房屋時,往往會形成非正規住區。馬尼拉大都會及大達沃等城市地區擁有規模龐大的非正規住區。菲律賓統計局將擅自佔地者(或稱「非正規居民」)定義為「在城市或農村地區,未擁有土地所有權,或未經土地所有者同意而在他人土地上定居的人」。1992年通過的《城市發展和住房法》將擅自佔地行為列為刑事犯罪。
政府曾嘗試透過多種方式使棚戶區正規化,包括區域改善方案與社區抵押貸款方案。2018年,菲律賓統計局估計,在該國約1億6,400萬人口中,約有450萬人屬於擅自佔居者。
擅自佔居的成因包括貧困,以及自然災害與氣候變遷造成的住房破壞。城市地區擅自佔居現象的增加,亦與來自較貧困地區的國內移徙有關。農村貧困是國內移徙的重要因素,其根源包括農民被剝奪土地、暴力鎮壓農民運動、農業部門衰退,以及農村地區生活條件惡化。
非正規住區的居民生活條件普遍較差,往往難以獲得安全用水、衛生設施與醫療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務。
在馬尼拉,湯都區的居民多為早期的擅自佔居者。
參考
- “Squatter (or informal dwellers)”. Philippine Statistics Authority.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December 16, 2021. Retrieved April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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