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区

胶东区,又称胶东行政区,中国共产党在山东省胶东地区设置的行政区划。最早可追随到1938年12月成立的中国共产党胶东区委员会,作为行政区划则从1941年2月胶东区行政联合办事处成立开始。1950年5月1日,胶东区撤销,设立胶州专区、莱阳专区和文登专区。

历史
1938年8月,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决定在中共胶东特委的基础上组建胶东区委,以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整个胶东的领导。1938年12月,边区省委改为中共山东分局。根据山东分局的指示,中共胶东区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随后在掖县葛城村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胶东区委员会(简称中共胶东区委或胶东区党委),原胶东特委书记王文被选举为书记;王文、高锦纯、吕志恒、林一山、宋澄、贺致平、曹漫之为常委;柳运光、于克恭、李紫辉、高嵩、于己午、于烺为执委;孙端夫、丛祺滋为候补执委。胶东区党委隶属中共山东分局,是山东抗日根据地建立的第一个区党委。

1941年2月初,在栖霞县苏家店前寨村召开胶东各界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驻会主席团和行政委员会,林一山当选为主席团主席,王一亭当选为副主席,曹漫之当选为行政委员会主任委员。大会通过了施政纲领、土地问题和划分行政区等决议案。2月6日,胶东区行政联合办事处成立,曹漫之任主任。随后,胶东各海区专署、县、区、乡、村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转向了群众性的民主选举。

1941年4月23日,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发布《关于全省行政区域划分的决定》,将山东全省划分为胶东、清河、冀鲁边、鲁中、鲁南、鲁西6个行政主任区。根据该决定,胶东区的区划范围包括潍县、高密、安丘西门口及其以北,胶县张哥庄、漕汶两地及其以北的各县。

1942年7月,胶东区行政联合办事处改设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1944年4月改称胶东区行政公署

1950年5月1日,中共山东分局发出《关于取消区党委与行政公署一级机关及调整各地委、专署区的决定》。胶东区随之被取消建制,辖区分别设立胶州专区、莱阳专区和文登专区。胶东区所辖东海、西海、南海、北海、滨北5个海区也随之撤销。1945年8月22日,胶东行署命令各县级行署一律改称县政府,南海行政联合办事处改为南海专署。1950年3月,莱阳县和莱西南县合并称莱西县,属南海专区;莱东县和五龙县合并称莱东县。

备注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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