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評論

據《》(The Oxford Companion to Music)定義,音樂評論是「對個別作品、團體,甚至曲類,其價值與取徑,所行的智識判斷」,可以說是的一個分支。隨著近代音樂類型與媒體活動漸廣,音樂評論與報導之間的分野也愈發模糊。

定義
音樂學學者認為,「在所有藝術(形式)中,音樂是最難以評斷的。」和其他領域不同的是,音樂活動所使用的「語言」同人類感官經驗並沒有具體的連結。「當我們談論『愛』這個概念時,可以在生活中、文學作品中找到許多例子,然而不論是早餐、鐵路旅途,或是婚姻和諧,都和C音沒有關係。」如同戲劇領域,音樂在每次演出當中都被重新創作,評論所針對的對象因此不只是文本,同時也有演出本身。更具體地講,「平衡、對比、期待與滿足⋯⋯在音樂領域往往來得更為重要。」而缺少系統性的,抑或是未有音樂美學意識的評論,便往往顯得主觀。「只有樂評本身能夠進行自我審查。」

流變
18世紀末期
理查德·塔鲁斯金主張,18世紀的倫敦是「我們今日所知關於藝術評論的角色、功能」的誕生地。不過,近代一些專門進行音樂評論的雜誌,卻是在德國問世的,例如1728年的《忠實音樂大師》(Der getreue Music-Meister),以及1737年至1740年期間在漢堡運行的《批判的音樂家》(Der kritische Musikus)等等。18世紀五〇年代法國的「」(Querelle des Bouffons)論戰,也是一類代表。音樂批評領域最早的英語文獻,則是查尔斯·阿维森寫於1752年的《音樂表達論文》(Essay on Musical Expression)。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的評論主要集中於人聲演唱,對器樂演奏的關注相對較少。「⋯⋯聲樂是審美的頂點。」

浪漫主義時期
18世紀末期,中產階級取代了貴族,成為藝術活動的主要支持者。同時,浪漫主義也正崛起,凡此都對音樂評論帶來影響。「因應讀者群的增加,評論者一改教育家的姿態,以同儕的姿態(進行寫作)。」此外,對器樂的關注也開始增加,E·T·A·霍夫曼便是著名的一位。

隨著歐洲音樂的「經典」概念,以及相關的演奏傳統逐漸確立,音樂評論也在進一步轉變。作品愈來愈多,當代作曲家所面臨的競爭態勢也就愈強。據此,評論界也演化出擁護傳統、吁呼創新等二類流派。由主編,1798年開始在莱比锡發行的《音乐广讯报》(Allgemeine musikalische Zeitung),就是當時新音樂陣營的代表刊物。之後,歐洲幾個主要城市開始起而傚尤,包括倫敦、巴黎、柏林等地,都有頗具規模的音樂評論活動。是倫敦最早的音樂評論家之一,更在1835年起為《泰晤士报》執筆達四十年之久。

當代
20世紀,英美大報持續設有藝術音樂的評論專欄,英國有《每日电讯报》、《衛報》、《觀察家報》、《星期日泰晤士報》,美國方面則有《芝加哥論壇報》、《纽约先驱论坛报》以及《纽约时报》等等。

著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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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罗德·C·勋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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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參考資料
;參照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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