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凤(),外号“大老黑”,山东海阳人,曾任中国共产党胶东特别委员会委员。
生平
早年
1911年,王之凤出生于山东省海阳县石马疃头村在荷叶山后村被捕。张襄武和县长骆茗庵为从王之凤处获取情报,曾对其施用各种酷刑,但均未能如愿。狱吏王繁英因为祖父是辛亥革命烈士,父亲因抗苛捐遇难而非常钦佩王之凤。在王繁英的协助下,王之凤对在清乡中被捕的难友们进行气节教育,号召大家不泄密、不自首。当张襄武逼王之凤写“悔过自首书”时,他撰就《告同胞书》来号召人民抗日。在得知即将就刑后,王之凤咬破手指留诗:“笑对虎狼刑,囹圄播火种,刀头一滴血,乾坤能染红。”
1936年10月18日,王之凤被处决于海阳凤城北门外刑场,时年26岁。就义时,因坚决立而不跪,被刽子手数次按倒后都毅然挺身而起,后站立行刑。遗体后来被安葬于石马疃头村。
备注
参考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