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总统自2011年至今是缅甸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腦,1997年至2011年缅甸的最高领导人是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主席。
資格
缅甸宪法规定了总统候选人必须满足的基本资格,详见《缅甸宪法》第一章“总统”第一部分“缅甸联邦”。总统必须是:
*缅甸公民。
*至少45岁。
*具备当选联邦议会议员的资格。
根据缅甸宪法,总统亦被要求:
#应忠于联邦及其公民;
#应为缅甸公民,其父母均出生于联邦管辖领土内且为缅甸国民;
#应为年满45周岁的当选人员;
#应熟悉联邦的政治、行政、经济和军事等事务;
#总统应为在当选总统之前已在联盟内连续居住至少20年的人(但书:经联盟许可在外国的正式停留期应计入在联盟内的居住期);
#他本人、父母之一、配偶、婚生子女之一或其配偶不得效忠外国,不得为外国臣民或外国公民。他们不得享有外国政府臣民或外国公民的权利和特权;
#除具备竞选联邦议会议员的资格外,还应具备总统规定的资格。
此外,总统在宣誓就职后不得参加任何政党活动(第三章,第64条)。
選舉過程
緬甸總統由總統選舉人團選出,總統選舉人團由三部分組成,分別來自聯邦議會(國會)——民族院(上院)代表各省和邦的議員、人民院(下院)代表各鎮區的議員,以及上下兩院的軍方委任議員。每部分提名一位總統候選人,然後聯邦議會全體議員投票,得票最多的候選人當選總統,另兩位候選人則為副總統。
歷史和職權
历史
1997年至2011年緬甸的國家元首是「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主席」。2011年至今緬甸實行議會制,以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最高領導人。
根據現行憲法(2008年通過),規定總統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而總理職位曾自2011年3月30日被廢除。
2015年大選後,翁山蘇姬受憲法限制無法擔任總統;2016年至2021年,翁山蘇姬擔任新設的「國務資政」職位,其職能與以往作為政府首腦的總理相同,被外界視為實際上的緬甸總理和最高領導人。
2021年2月1日,受到緬甸政變的影響,由軍方背景的國家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安全與和平委員會先後掌握實權。同年8月1日,由國家管理委員會組成看守政府,並由其主席出任總理。
沿革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最初设立于1948年,当时缅甸通过了脱离英国统治的独立宣言。自那时起,共有十人正式担任过总统。总统职位曾两次被废除,分别是在1962年和1988年发生政变,建立直接军事统治期间。
在1948年至1962年实行的议会制中,联邦总统是礼仪性的国家元首,而总理是实际的政府首脑。1962年的政变废除了联邦总统和总理这两个职位,军政府领导人以缅甸联邦革命委员会主席和革命政府主席的身份,同时掌握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权力。
1974年宪法重新设立了“共和国总统”一职,由国务委员会主席担任。这两个职位均在1988年政变中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国家恢复法律和秩序委员会,往后更名为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
2008年宪法引入了总统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2011年,前将军吴登盛就任2008年宪法下的首任总统,这一总统制正式实施。
缅甸总统列表(1948年至今)
在世前任总统
截至,歷任總統中有4位仍在世:
最近一位去世的代理總統是敏瑞,他于2025年8月7日去世,享年74岁。
註釋
参见
*国务资政
*缅甸总理
*缅甸副总统
*缅甸政治
*缅甸国防军
参考资料
外部連結
*[http://www.president-office.gov.mm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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