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刈親明(,)是日本明治时期的政治家、律师,曾任众议院议员、群马县知事。
经历
草刈親明生于陆奥国宫城郡仙台。1877年毕业于。
1894年3月,代表参选,当选宫城县第一区议员,后于中成功连任。
1898年7月任群马县知事。由于独断宣布重新设立公娼,遭受重大非议,因此于同年12月22日被追究责任后辞去知事职务。后转行为律师。
脚注
参考文献
- 歴代知事編纂会編『新編日本の歴代知事』歴代知事編纂会、1991年。
- 衆議院・参議院『議会制度百年史 - 衆議院議員名鑑』大蔵省印刷局、1990年。
草刈親明(,)是日本明治时期的政治家、律师,曾任众议院议员、群马县知事。
经历
草刈親明生于陆奥国宫城郡仙台。1877年毕业于。
1894年3月,代表参选,当选宫城县第一区议员,后于中成功连任。
1898年7月任群马县知事。由于独断宣布重新设立公娼,遭受重大非议,因此于同年12月22日被追究责任后辞去知事职务。后转行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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