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恭简王朱奇洢,明朝交城庄僖王朱锺鐻的庶六子,晋恭王朱㭎玄孙,明太祖五世孙。明朝交城国管王府事镇国将军,追封交城王。
生平
弘治三年(1490年)十一月赐名。弘治七年(1494年)十月,按制度赐镇国将军诰命冠服。
朱奇洢的次兄交城荣惠王朱奇淐、三兄朱奇滽相继去世后,朱奇滽之子朱表杋以辅国将军管理王府事。朱奇洢聽其下属傅佐挑撥,逮捕平陽府學生員趙鳳。趙鳳的朋友梁世臣等率同列入府爭執,毀欄杆、石獅,僉事時中擬判梁世臣杖罪,令復學。朱奇洢通過朱表杋上訴。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明武宗怒命科道官勘問,黜梁世臣、趙鳳等七人,逮捕時中治罪,逮捕傅佐等處治,革朱奇洢祿米三分之一,下敕切責,令晉王朱知烊嚴加管束。
十月,因朱奇洢母劉氏上言称他已经伏罪且用度不敷,朱奇洢获准仍支用本色禄米五百石。
朱奇洢與臨汾百姓劉雄等訐奏不已,武宗命給事中張禬、御史孟醇前去与巡按御史湯沐問案,原先負責調查的山西按察司管屯僉事時中因獄詞未明被捕,本該交納錢財免除杖刑,仍還原職。正德四年(1509年)二月,武宗特命降二級調遣。
朱表杋获准袭封交城王,朱奇滽也被追封为交城王。他们和朱奇洢都被降敕书切責,武宗因而令逮捕朱奇澶的党羽薛浦、薛濟等追究。
朱奇洢请求按朱表杋遗愿加封朱表杋的妹妹太平郡君为县主,事下礼部商议,尚书刘春认为女儿封县主只适用于应该袭封却没有袭封的追封郡王,朱奇滽被追封为王已经过分,不可以再加封其女,请求申谕各王府,今后有旁支进袭王爵者,不得奏请加封父母兄弟姐妹,违者治辅导官罪。正德八年(1513年)十月,武宗命为成例。
因為先前的事,薛鈺、薛鉉、安惟雄、劉英都上奏申辯,朱奇澶逕赴京城,奏勘官得其賄賂。当时朱奇洢已继任管交城王府事,与鎮巡官都彈劾朱奇澶擅自出封城,朱奇洢不久又上言说勘官遲違,致使人多妄訴。武宗有旨護送朱奇澶予晉王嚴加管束,令巡按山西御史按問。正德九年(1514年)五月,都察院問清各人所奏的事上奏,武宗因为已经下过赦令,寬宥薛浦等,仍謫薛鈺、薛鉉、安惟雄、劉英戍邊,被削俸禄的諸將軍都恢復。
十月,朱奇洢病故。他没有嫡子,由庶长子辅国将军朱表𣐬继任管王府事。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十二月,世宗派使者持節冊封朱表𣐬為交城王。朱奇洢因而獲追封為交城恭簡王。朱表𣐬死后,国除,
评价
*《弇山堂别集》卷072:敬順事上,平易不訾。
參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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