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行政区划

列支敦士登公国全国共划分为2个选区和11个市镇(,单数:),其中6个市镇属于,5个市镇属于,而大多数市镇仅包括一个城镇。

选区
列支敦士登分为和两个选区,前者由埃申、甘普林、毛伦、鲁格尔和施伦贝格5个市镇组成,在列支敦士登议会有10个席位;后者由巴尔策斯、普兰肯、沙恩、特里森、特里森貝格、瓦都茲6個市鎮組成,在列支敦士登议会有15个席位。

市镇
飞地
列支敦士登的市镇面积虽小,但形状复杂。7个市镇拥有一块或多块飞地。

  • 甘普林:拥有1块飞地。
  • 埃申:拥有1块飞地。
  • 沙恩:拥有4块飞地,其中1块是内飞地。
  • 普兰肯:拥有4块飞地,其中1块是内飞地。
  • 瓦都茲:拥有6块飞地,其中2块是内飞地。
  • 特里森贝格:拥有1块飞地。
  • 巴尔策斯:拥有2块飞地。

标准代码
在ISO 3166-2中,以“”开头,后面跟随两位数的数字编码(01-11,按字母顺序分配)。

而在中,列支敦士登行政区标准代码以“”开头,后面两位数字与ISO编码一致。

作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成员国,列支敦士登也被列为地域统计单位命名法的编码规则内;采用三个等级的编码来对应其国内三级行政区划的划分。而在该编码系统下,列支敦士登还有两个地方行政单位编码()等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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