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陵寢大臣

守護陵寢大臣,為清朝、滿洲國設置管理與維護清東陵、清西陵事務的官員,為陵寢承辦事務衙門主管官員,分別稱守護東陵大臣守護西陵大臣

建置
守護陵寢大臣由宗室貝勒、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簡任,無定員。職掌與陵寢總管內務府大臣共同管理承辦事務衙門

沿革
最初於康熙二年(1663年)任命内大臣、侍衛守護清孝陵。六十一年(1722年)十二月,完成景陵,雍正帝特命以王公守護,額外設置大學士、尚書、侍郎、領侍衛内大臣、内務府總管大臣、副都統、散秩大臣、乾清門侍衛、御前侍衛、侍衛等員銜,皆遇缺不再除授。

雍正二年(1724年)七月,雍正帝諭以兄弟一人封王爵、子侄二人封公爵,居住於陵區,守護景陵,並令郡王允禵守護。

乾隆二年(1737年)設東陵承辦事務衙門,各鑄給印章,以守陵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及陵寢内務府總管大臣領其政令;隨後又規定以貝勒二人、公一人、大臣官員十人、侍衛十人守護清泰陵,皆奉旨除授。

歷任東西陵大臣
東陵
西陵
專陵守護大臣
清世宗泰陵
清高宗裕陵
清仁宗昌陵
清宣宗慕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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