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

三明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三明市的行政机关。

沿革
1950年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在永安县设立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接管原中国国民党旧政权。同年4月,改称福建省人民政府永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下辖永安县、三元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宁洋县、德化县等8个县政府。1956年6月,永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撤销,所属各县分别划归南平、龙岩、晋江专员公署管辖。境内专署一级机构设置一度中断。1957年,中共中央决定在三明进行重工业基地建设。1958年4月,组建福建省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正地市级),直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委领导。1959年2月,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委决定,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与三明县合并,成立三明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196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将三明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改为三明市人民委员会,下辖三明县、永安县、清流县、宁化县。1963年4月,设立三明专员公署,下辖三明市和三明县(明溪县)、永安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专署机关受到造反派冲击。1967年2月至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明军分区奉命介入地方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并成立生产领导小组,取代原三明专署机构职能。1968年10月25日,经中共福州军区党委、福建省革委会批准,成立三明专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7月,原隶属于南平专区的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调整划入三明专区管辖。同年12月,三明专区革命委员会改称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3月29日,撤销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立三明地区行政公署,下辖三明市、明溪县、永安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尤溪县、将乐县、沙县、泰宁县、建宁县。1983年4月,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建制,实行地市合并。同年5月,正式成立三明市人民政府,下辖梅列县、三元县、永安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

职权
机构设置
根据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35号)和《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2018〕26号),三明市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历任领导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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