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夢禎(),字伯瑞,號兆麟,南直隸廬州府舒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方夢禎是崇禎十二年(1639年)的貢生,次年(1640年)成特用出身,獲授工部主事,監督廠務開支沒有浮費,監寺王廉素來傲慢,各廠舊例拿出金錢求地,夢禎卻一錢不與,王廉也驚畏不敢為難,再監督寶源局,獲得鑄餘千金全數封入不挪用,朝廷某人擬改折漕三十萬,礙於朝士未有決議,他說:「根本重地,足食為先。」力爭停止,正直聲譽名震海內。陞工部員外郎,奉命督理徐淮中河,其時河道淤塞,漕運被阻,他引黃河自封丘金龍口與汶水合,經過徐呂二洪南入淮漕,河漕因此通行無阻;汴口決堤,二百里內城牆屋舍毀壞、男女溺死不計其數,他親自相度水勢巡視修築,數個月後增厚的堤防就建成,因癯病辭官,此前漕運總督的薦書有「儉以持身,勤以任事,總河有河漕,兩利國而忘家。」的句子。
引用
參考文獻
*光緒《續修舒城縣志》·卷三十三·人物志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七·列傳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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