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應鵬(),字圖南,號胎簪,湖廣武昌府通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吳應鵬中舉人,此後十次參加會試不遇,僅登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四十七年(1619年)兩次中副榜,授浙江溫州府推官。當地苦於海盜,他上呈平海十事解決;商人苦於鹽稅,他又設立《鹽法十約》整頓,海寇劉香老突然入侵溫州,他盡力剿滅令地方安寧,不久辭官回鄉,杜門吟詠。崇禎年間朝廷為清剿張獻忠、李自成起用他,他卻說:「知足不辱,我年老不能用。」推辭任命。
吳應鵬擅長詞賦字畫,著有《補朱易義》,周應期、張應麟為他寫序,門生周宗璧、何逢年刊行,又著有《劍吼集》、《燕臺焚稿》。
引用
參考文獻
*同治《通城縣志》·卷十三·選舉上
*同治《通城縣志》·卷十五·人物上
*《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氏族典·第八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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