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成立於民國15年(1926年),
历史
1926年6月4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临时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案。6月5日,国民政府任命蒋介石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并授权蒋介石组织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7月1日,国民政府发布出师动员令。7月4日,国民党中央通过《国民革命军北伐宣言》。1926年7月7日,國民政府公布《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組織大綱》,规定国民革命军总司令由国民政府特任,并得兼军事委员会主席,统辖国民政府下之陆、海、航空各军,对中国国民党与国民政府在军事上负完全责任。“出征动员令下后,即为战事状态,为图军事便利起见凡国民政府所属军、民、财政各部机关,均须受总司令之指挥秉承其意旨办理各事”。並依此設立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總司令由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兼任。政治训练部、参谋部(参谋厅)、军需部、海军局、航空局、兵工厂等各军事机关均改为“直属于总司令部”。7月9日,“于广州东校场举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就职及北伐誓师典礼,由谭延闿给印,吴敬恒授旗”,蒋介石就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7月14日,国民政府特任总司令部组成人员:
- 参谋长李济深/总参谋长李济深(1928.3.13)
- 总参谋次长、代理总参谋长何应钦(1928.3.13)
- 总参议钮永建/何成濬(1928.3.13)
- 高等政治顾问鲍罗廷
- 高等军事顾问加伦
- 参谋厅长张华辅
- 总司令行营参谋长、代理总司令部参谋长白崇禧
- 总司令部秘书长邵力子
** 总司令部秘书处长马文车(其留守期间,由周雍能随时听总司令召)
- 参谋处长张定璠
- 副官处长张治中
- 交际处长陆福廷
- 交通处长李范一
- 军需处长俞飞鹏
- 经理处长刘纪文
- 审计处长黄经明
- 军法处长戴立夫
- 军医处长陈方之
- 航空处长林伟成/航空队司令张静愚(1928.1.27)
- 教育处长劉士毅
- 兵站总监部
** 总监俞飞鹏
** 参谋长冯宝森
- 警卫团长金佛庄
- 总司令卫士队长宓熙
- 总司令侍卫长王世和
- 政治部
** 主任邓演达
** 副主任郭沫若
** 顾问铁罗尼
** 后方留守办事处主任孙炳文
- 北伐中路前敌总指挥唐生智
- 后方留守司令部
** 总司令李济深
** 秘书处长马文车
*参谋团主任张之江(1928.3.27)
*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蒋作宾(1928.3.27-1928.6月底撤销)
- 总司令部办公厅
** 主任吴思豫
** 副主任项雄霄
** 机要科科长陈立夫
** 总务科科长朱梓玖
** 人事科科长陈智侯
** 文书科科长毛思诚
- 参谋处
** 处长葛敬恩
** 副处长殷祖绳
** 第一科科长盛世才(代)
** 第二科科长赵翊邦
** 第三科科长(不详)
** 第四科科长汪琦
** 主任参谋刘祖舜
- 经理处
** 处长缪斌/刘纪文(1928.5.17)
** 副处长朱孔阳、孙鹤皋
** 第一科科长邓刚
** 第二科科长杨宗烔
- 军法处处长徐桴/孙葆瑢
** 执法科科长王震南
- 副官处
** 处长:郭大荣代理/张希骞1928.5.17
** 副处长陈铭阁
**总务科科长孙宝瑜
**交际科科长魏玺圣
- 兵站总监部
** 兵站总监黄振兴
** 参谋长卢佐
** 军需处处长徐桴
** 军械处处长林湘
** 参谋处处长李鼎曾
** 卫生处处长金诵盘,医务科长郭琦元,卫生科长孙汴寰,总医院院长袁钊传
** 经理处处长赵大濬,副处长徐之籍
** 交通处处长马柄乾
*总司令部警卫司令部:1928年5月28日成立。
**司令陳誠
**参谋长应山三
**政治训练部主任贺衷寒(1928.7.6)
**参谋处长乔乃迁
**宪兵第一团团长陈步云
**宪兵第二团团长伍誠仁
**警卫第二团团长关麟征
**警卫第三团团长馮聖法
**宪兵教官李进德
1927年3月10日至17日在汉口召开中國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大会决议限制总司令部之权责,总政治部不再隶属于总司令部,改由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领导。
1927年8月,蒋介石下野,国民党中央通令所有军队由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指挥。1928年1月9日,蒋介石复职。
1929年1月,国民党在南京召开编遣会议,决定对各实力派的军队编遣。22日,国民政府国务会议决定,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及所辖各集团军总司令部、各总指挥部限于1929年3月15日一律撤销。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于3月撤销,其所辖各机关,分别编入军政部、参谋本部和训练总监部。成立陸海空軍總司令部,總司令由蔣中正兼任。1958年,中華民國總統府所收藏之「陸海空軍總司令部證」撥交國立歷史博物館典藏。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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