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一摇广告是一种通过获取设备运动传感器数据,判断到用户手机晃动即触发转跳的应用程序启动广告(开屏广告)或应用程序内广告,是互动广告种类之一。此类广告於2021年开始出現于中国大陆的手机软件中,2021年7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包括整治应用程序启动弹窗欺骗误导用户、强制提供个性化服务(包括弹窗整屏为跳转链接、定向推送时提供虚假关闭按钮等)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使很多平台的广告规范不少,但此时部分平台为求启动广告之利益,新创了摇一摇广告,视用户“摇一摇”为其同意查看广告而规避整治;是年年底“双十一”“双十二”期间,部分应用程序上线了摇一摇广告,其推送虽然有随机性,不是每个人或每次打开软件时都会出现,但因触发过于灵敏,而一度引发众多投诉。
随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点名批评部分设-{置}-摇一摇广告的企业。是年7月,中国江苏网新江苏平台对中国大陆市面上常用的16款软件的启动摇一摇广告进行测试,发现上述和其他部分应用程序已经允许用户自主屏蔽摇一摇广告,但设置步骤繁琐,需要用户进行4至6步操作才可关闭,甚至有软件在用户选择关闭后选项又被自动打开,仍会推送摇一摇广告,亦有部分软件没有配置屏蔽选项或需要开通增值服务才可屏蔽。
规范
摇一摇广告现逐渐发展为中国大陆手机软件的一种普遍现象;次年2月末,中国工信部亦发通知,要求软件不得以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转跳广告。
2023年11月14日,有消息称苹果公司已通知中国大陆多家主要应用程序开发商,要求它们移除陀螺仪权限,即禁止摇一摇跳转广告。不过未有应用程序开发商明确表示收到苹果通知,苹果也未给出回复。
争议与评价
摇一摇广告的争议主要有三:一是过于容易触发,可能眨一下眼睛或晃动一下身体即可能会转跳,有消费者调侃此称“以前打开APP不敢乱点,现在打开APP不敢乱动”;二是广告性太强,摇一摇转跳后除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外,还可能打开广告相关的软件,或进入其下载页面;三是不易关闭,不少软件甚至不提供关闭选项,其2021年曾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起《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曾经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的广告,92%的消费者对此表示厌恶。此外,2021年11月26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其第九条为“不得以欺骗、误导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新华社在采访时业内人士认为此规定可能会被打擦边球(“摇”不算“点击”),希望对摇一摇广告做出明确的限制。
参考资料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