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臺灣史學史,主要從官方的地方志書開始逐漸成形。隨著臺籍文人增多,加上1890年代為了完成《臺灣通志》而出現擴散全臺的地方史採集,
乙未割臺的變局更是加速臺籍文人產生臺灣史的共同認知,形塑出具臺灣本土意識的歷史敘事雛形。
清代臺灣史書寫的發展
清代臺灣史的紀錄文字中,方志是這時期非詩詞、遊記類型,有規模在架構臺灣史學的先鋒,並以方志的體例特色,保留下許多地方史蹟、文獻及鄉土史的相關紀錄。但此階段留下的資料、明清檔案及日文史料,成為日治時期至戰後研究臺灣史的重要資料。
清代的臺灣史書寫具時代特色。從清朝成立台廈道開始至十八世紀中葉,以地方高級官員為主導,多是為了服務統治需要與累積官員個人政績;19世紀以後,因能修志的臺籍文人增加,加上急需修志記錄自身與新來的日本殖民政府的不同,這批臺籍漢族文人建立出具本土觀點的歷史論述。
十八世紀中以前
除了少數特例,此時期臺灣史的書寫特色為以上令下,集中在臺灣清代前70年間。清代為了有全國性的修志事業,臺灣首任知府蔣毓英動員季麒光、楊芳聲等地方官員與耆老、儒生編修《臺灣府志》,1683年完成,具備宣告臺灣府的始政,依前述蔣毓英版《臺灣府志》所完成的高拱乾《臺灣府志》(1695年),也具備同樣宣告的意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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