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box officeholder
| 姓名 = 洪性宇
| 图像 =
| 图像说明 =
| 性别 = 男
| 职务 = 改革新党共同总裁
| 就任日期 = 1995年10月9日
| 卸任日期 = 1995年12月4日
| 前任 =
| 继任 =
| 出生日期 = 1938年7月4日
| 出生地点 = 日治朝鲜}京城府
| 逝世日期 =
| 逝世地点 = 韓國首尔特别市
| 籍贯 = 南阳
| 国籍 = 韓國
| 信仰 =
| 政党 = 改革新党统合民主党大国家党
| 母校 = 首尔大学
| 职业 = 律师、政治人物
| 获奖 = 国民勋章
}}
洪性宇(,),男,本贯南阳洪氏,韩国律师。
生平
1938年出生于京城府,毕业于京畿高等学校和首尔大学校法科大学。1961年高等考试司法科合格,担任海军法务官。1965年开始担任忠清南道大田地方法院法官。1971年司法波动后辞去法官职务,开始从事律师职业。1974年4月民青学联事件后,积极投身人权辩护,与李敦明、赵准熙、黄仁喆并称为“人权律师四人帮”。1987年任首尔地方律师协会人权委员长。1995年参与创立改革新党,担任共同总裁。随后担任统合民主党首席最高委员,大国家党改革公荐审查委员长等职。2004年因在维护人权领域的突出贡献获得国民勋章无穷花章。2022年3月16日逝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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