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內瑞拉根據自然地理和歷史文化因素,可分為數個較大的區域()。委內瑞拉的政治行政區域()是為了區域管理的目的而劃定,自然區域()則是按自然地理劃分。
政治行政區域
政治行政區域由委內瑞拉的州、聯邦屬地和首都區組成,於1969年6月11日,由總統拉斐爾·卡爾德拉頒布法令創建,目前有九個地區。
自然區域
委內瑞拉分為八個自然區域:
*安第斯自然區域
*加勒比山系自然區域
*圭亞納自然區域
*島嶼自然區域
*拉臘-法爾孔丘陵系統自然區域
*洛斯亞諾斯自然區域
*馬拉開波湖低地自然區域
*奧里諾科河三角洲自然區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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