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诠钺

辽山端和王朱诠钺,明朝辽山宣穆王朱幼墏庶次子。明朝第二代辽山王。

弘治六年(1493年)四月赐名。后被立为辽山长子。弘治十三年(1500年)十二月,朱幼墏去世。弘治十七年(1504年)十二月,明孝宗御奉天殿傳诏遣定西侯蔣驥、鎮遠侯顧仕隆、成安伯郭寧、懷柔伯施瓚、彰武伯楊質、武進伯朱潔、遂安伯陳鏸、彭城伯張信、宣城伯衛璋、南和伯方壽祥持節充正使,尚寶司司丞徐文煥、禮科給事中葛嵩、中書舍人沈銳、顧守元、鴻臚寺右寺丞吳泰、戶部員外郎高選、王崇文、禮部員外郎鄭允宣、刑部員外郎汪獲麟、行人司右司副陳璧充副使,冊封朱詮鉞為遼山王,

弘治十八年(1505年)三月,因朱詮钺和堂兄宿遷王朱詮鏅所请,朝廷赐《孝順事實》《四書集註》《為善陰隲》各一部。正德三年(1508年)十二月,朱詮钺的大伯父瀋庄王朱幼㙾為他请求書籍,明武宗赐《皇明祖訓》《皇明典禮》二書。

正德十三年(1518年),朱詮钺薨。正德十四年(1519年)九月,明武宗給朱詮钺宮人馬氏、宋氏養贍米每年八十石。嘉靖十年(1531年)十一月,朱詮钺庶长子朱勋澄受册袭封。

评价
*《弇山堂别集》卷075:守禮執義,不剛不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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