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定侯(),原名遠雄,又名定桂,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政治人物,少將軍銜,曾任衢縣、永嘉、永康、麗水、平湖縣長。
生平
丘定侯,平遠縣上舉村人。畢業於梅州中學,後考入廣東大學(今中山大學)法律系(1993年《平远县志》作「广东法政专门学校」
1923年毕业后,任陆丰县政府秘书,旋被潮梅警备司令何应钦调任潮阳县地方法院推事,代理县长。1927年10月,何应钦兼任浙江省政府主席,丘任浙江省政府秘书,后在十余年内出任衢縣、永嘉、永康、麗水、平湖五县县長。
七七事变爆发后,丘任第八集团军总司令张发奎部少将军法处长兼平湖县长,期间因处理张强的弟弟张英,遭张记恨。张强指控丘贪污公款,使其下狱二年,后因张发奎的关系,该案移交顾祝同部军法处审理,丘被软禁于上饶花园饭店,后释放。1940年,丘携家人回上举家中居住。
1942年,丘至曾养甫创办的湘南煤矿局任职,历任专员、营运处处长、代理局长,后因职员招惹CC派成员遭受牵连,1943年再次回到上举。抗战胜利后,丘出任广东市政府参事兼省实业有限公司副经理。1947年9月辞职经商,当年冬天定居香港。定居香港后丘在九龙青山道开设小型牙刷厂以维持家计。
1971年4月,丘在香港病逝,享寿73岁。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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