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消防与拯救局(,,爪夷文:),简称消拯局或Bomba,是马来西亚地方政府发展部下负责消防与灾害防救事务的联邦机构。其马来文简称“”的来源为葡萄牙语的“救火员”(**')一词。
历史
马来西亚消防事务始于1883年,当时由HF Bellamy领导的雪兰莪州志愿消防队成立,拥有15名成员。 这支队伍隶属于卫生局,并于1895年成为正规消防队。 此后,消防事务在各州不断扩展,并先后隶属于市政厅或乡村委员会。 1946年,二战结束后英殖民政府成立了“马来亚联邦消防局”(Malayan Union Fire Services,简称MUS)。由W.J. German空军中尉领导,总部设在吉隆坡。
根据马来亚联合邦协议,消防部门由各州的市政厅或城乡委员会负责管理。 为了协调消防工作,成立了发展及地方政府部。 1976年1月1日,马来西亚消防部门整合为联邦层级的一个部门,各联邦州的消防救援部门也进行了统一。 此次统一后,马来西亚消防局隶属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 随后,槟城、吉隆坡和马六甲的消防局也于1977年1月1日合并。
1981年5月15日,沙巴和砂拉越消防局合并。同时该部门名为“马来西亚消防局”(马来语:Jabatan Perkhidmatan Bomba Malaysia)。
1997年1月8日,内阁同意将马来西亚消防局更名为“马来西亚消防与拯救局”(马来语:Jabatan Bomba Dan Penyelamat Malaysia)。 1997年2月21日,马来西亚时任首相敦马哈迪在云顶高原正式宣布并启用马来西亚消防与拯救局的名称、徽章和旗帜。
外部链接
- [http://www.bomba.gov.my 大马消拯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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