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巡捕房

水上巡捕房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5号,建于1906-1907年间,最初为青岛德占时期水上警察驻地,2010年因建设高架桥而拆除。

历史
根据1898年清政府与德国签订的《胶澳租借条约》及其附加合同,包括胶州湾在内的576.5平方公里的海域也被纳入德属胶澳租借地的范围。1901-1902年间,为打击长期存在的海盗活动、保护青岛港周边中国船只,胶澳总督府成立水上巡捕局(),隶属于青岛巡捕局(胶澳警察公署),有一名通晓汉语的德国警官主管,下辖若干中国警员,巡捕局最初设于海滩营房(原清军骧武前营)。

据1906-1907年度《胶澳租借地发展备忘录》记载,总督府于该年度在大港附近的高地上建设了水上巡捕房新楼。该楼位于莱希特恩街(,今新疆路、冠县路)与佛朗求斯街(,今莱州路)之间,可将整个港区囊括于视野中。1909年,水上巡捕局的职能扩展为“港口和船厂区的警察勤务,并为沿海水域和海岛治安提供保护”,配有一艘巡逻艇,有效打击了青岛乃至山东沿海的海盗活动。。1926年3月,水上警察署改称海西区警察署。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青岛市公安局第三分局(1930年代)、青岛市警察局海西区警察分局(1940年代)曾设于新疆路5号。

1949年后,该楼曾长期为青岛边防检查站办公楼,文革之后迁至他处。20世纪末曾为“三检”联合办公室。2010年,该楼因建设新疆路高架快速路而拆除。

建筑特色
水上巡捕房楼高二层,设阁楼,红色牛舌瓦四坡屋顶,外形简介别致,与青岛早期德国建筑相比颇为朴素,仅在北立面山墙处有花岗岩装饰,其建筑形式更类似于普通独栋住宅。

相关条目
*台东镇巡捕房
*胶海关大鲍岛分卡
*胶海关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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