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岘港总领事馆(),简称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派驻越南岘港市的最高级别外交机构,位于五行山郡奎美坊陈仲谦路4-8号(Lo 4-8 Tran Trong Khiem, Khue My, Ngu Hanh Son)。
历史沿革
在1975年以前,中华民国凭借着与越南共和国的外交关系曾在岘港(蜆港)设有领事馆。1975年,北越和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进入越南南部,越南勞動黨接管岘港市,中華民國駐蜆港領事馆因此关闭。越南共和国覆亡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越南政府提出在岘港市设立总领事馆,越南政府表示同意;不过其后因为中越双边关系的恶化,中国并没有立即在岘港开设领事机构。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越南达成协议,越南政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岘港建立总领事馆。2017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岘港建立总领事馆,为岘港市内的第三座总领事馆。
机构设置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设置下列机构:
历任总领事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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