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稠(),字易周,號鳳池,泉州晋江池店李厝人。
早年以明經試,开成三年(838年)進士,授监察御史,以耿直稱。會昌五年,淮南节度使李绅奏报朝廷,说江都县令吳湘盜用公款,强娶百姓颜悦之女,其罪当死。後來朝廷命御史李稠與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發現吴湘贪赃属实,强娶民女罪不实,奏称吴湘罪不至死。李德裕袒护李绅,最後吴湘仍被處死。李稠被貶為汀州司戶。後因剿匪有功,累晉戶部員外郎,遷大理寺丞。历官工部尚书,兼鹿坊、灵武、易定三镇节度使。晚年辭歸。乾符四年(875年)卒於家。
注釋
李稠(),字易周,號鳳池,泉州晋江池店李厝人。
早年以明經試,开成三年(838年)進士,授监察御史,以耿直稱。會昌五年,淮南节度使李绅奏报朝廷,说江都县令吳湘盜用公款,强娶百姓颜悦之女,其罪当死。後來朝廷命御史李稠與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發現吴湘贪赃属实,强娶民女罪不实,奏称吴湘罪不至死。李德裕袒护李绅,最後吴湘仍被處死。李稠被貶為汀州司戶。後因剿匪有功,累晉戶部員外郎,遷大理寺丞。历官工部尚书,兼鹿坊、灵武、易定三镇节度使。晚年辭歸。乾符四年(875年)卒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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