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綸(),字仕弼,福建汀州府上杭縣在城-{里}-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永樂九年(1411年)李綸中式辛卯科福建鄉試舉人 ,永樂十三年(1415年)成進士,獲授行在廣東道監察御史,遇事敢言,巡按河南時曾彈劾藩王違法,宣德三年(1428年)陞為江西按察司副使,五年(1430年)被揭發曾和左都御史劉觀之子劉輻嫖娼,又曾收受海鹽縣豪民白金一百五十兩、黃金五兩、文綺二十多匹開脫對方殺人罪行,因而被追討贓款並謫戍遼東邊衛。
引用
參考文獻
*同治《上杭縣志》·卷八·選舉志
*同治《上杭縣志》·卷九·人物志
*《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四十四、卷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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