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範墅

通渭莊簡王朱範墅,明朝韓恭王朱沖𤊨庶五子,或误作第四子,母丁氏。

生平
宣德六年(1431年)十一月赐名。正统元年(1436年)四月受封為通渭王。正統二年(1437年)五月,明英宗命安遠侯柳溥、鎮遠侯顧興祖、駙馬都尉趙輝、行在禮部右侍郎王士嘉為正使,行在吏科等科給事中鄭泰、王錫、李性、鄧籥為副使,各自持節封朱範墅為通渭王。將陝西平涼縣改為通渭王府,改雜造局為平涼縣。九月,因朱沖𤊨所请,按例給賜朱沖𤊨五子及淳化郡主歲祿。

朱範墅奏称府中缺內使,訪得鞏昌等府伏羌等縣百姓王海等四个自幼因傷殘疾淨身之人,想買入府以供使令。正統八年(1443年)八月,英宗回信同意。

正統十年(1445年)七月,遣魏國公徐顯宗等為正使,給事中陳傅等為副使,各自持節冊封西城兵馬副指揮鍾錫的女兒為通渭王妃。正統十二年(1447年)十一月鍾妃病逝,英宗聞訊遣中官致祭,命有司治喪葬。

正統十三年(1448年)十二月,因朱範墅奏請,給其校尉月糧。

景泰元年(1450年)八月,朱範墅奏稱剛去世的三哥平利王朱範壑臨終托付以身後事而死,朱範壑生前每日問卜求醫,以往所賜器皿銀盆水罐等物都作為費用花完了,此刻停柩在地,買不起應用送喪之具,其所遺妃眷人等度日艱難,请求怜悯朱範壑无后,体恤其家属,令他们可以确保需求和财产。景泰帝下诏令礼部於常例外增赙布絹一百匹,戶部每年給米二百石。

十一月,遣武安侯鄭宏、定西侯蔣琬、駙馬都尉焦敬為正使,給事中谷茂、曹凱、王讓為副使,持節冊封西城兵馬副指揮李剛的女兒為通渭王妃。

朱範墅和四哥褒城王朱範堮进入侄子韩惠王朱徵釙的王府时,身为郡王却逾越规矩直接从中門中道骑马进入,門官馮貴劝止,他们就怒令官校毆打他。朱徵釙上奏此事。景泰二年(1451年)二月,景泰帝下敕书指责朱範堮、朱範墅,要他们反省,说姑且不治罪,以后务必安分循禮,共保富貴,如果再犯,自己不敢无视祖宗之法而徇私。

景泰三年(1452年)十月,朱範墅奏繼妃之父李剛雖蒙授以西城兵馬副指揮,但原本官職貧窘,請求如叔父襄陵王朱沖炑妃兄鍾鎬例改授典仗以便養贍,獲准。

朱範墅上奏想寬恕在逃內使高安、張狗兒等罪行,及想親自赴京陳情。十二月,景泰帝回信說知道了,高安、張狗兒等已令法司發落,要朱範墅恪遵祖訓,固守藩屏,不可輕易來京。

天順元年(1457年)九月,因朱範墅所請,給食鹽每年各一十引。

天順二年(1458年)六月,朱範墅奏稱正在修葺舊居,供贍不足,请求在常祿內減鈔增米。事下戶部商议,认为邊境軍餉正急,陝西民運艱難。英宗认为既然百姓困於轉輸,不可增加负担,命戶部給朱範墅的俸禄如旧。朱範墅又奏请以所買民居換平凉縣旌善、申明二亭地為蔬圃,戶部請求移文所司查实,认为可以,七月,英宗准许。

天順三年(1459年)三月,朱範墅奏父韓恭王、嫡母韓王妃都葬在平涼府涇州,久缺拜掃,請求恩賜他親自去墳塋盡孝,獲准。朱範墅還奏請因子女受封,想親自率二子前來謝恩,英宗回信制止。

朱範墅奏称冕冠等衣服年久损坏,请求更换。天順四年(1460年)七月,重新赐予冕冠等衣服。

天順八年(1464年)三月,朱範墅奏庶长子鎮國將軍朱徵銶缺人使用,原撥来使用的囚徒总是到了就逃走,請求如四叔樂平王朱沖烌等事例酌量撥校尉使用,憲宗准奏,命兵部选择校尉五名。

成化五年(1469年)十二月,朱範墅去世。憲宗聞訊輟朝一日,按制度賜祭葬,諡莊簡。

评价
*《弇山堂别集》卷073:履正志和,平易不訾。

家庭
妻妾
*王妃鍾氏
*继王妃李氏

子孙
*庶長子鎮國將軍朱徵銶,后袭爵为通渭荣靖王
*庶子鎮國將軍朱徵鈊,景泰四年(1453年)十一月給歲祿一千石,米鈔各半
*庶子镇国将军朱徵鐃,天順二年(1458年)六月赐誥命冠服,
**庶第三子朱偕渦,弘治元年(1488年)十二月赐名
**朱偕添,弘治十年(1497年)八月赐名
**朱偕滻,弘治十年(1497年)八月赐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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