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司法體系法令》()是新西蘭國會的一項法令,旨在訂定上訴法院制度。該法令於1908年8月4日獲御准。
自2017年3月1日起,作為司法體系現代化方案的一部分,該法令多數條文由《2016年高級法院法令》和其他法令廢除。2018年1月1日,當新法令的其餘條文生效時,整部法令被廢除。
參見
- 司法院法令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1908年司法體系法令》()是新西蘭國會的一項法令,旨在訂定上訴法院制度。該法令於1908年8月4日獲御准。
自2017年3月1日起,作為司法體系現代化方案的一部分,該法令多數條文由《2016年高級法院法令》和其他法令廢除。2018年1月1日,當新法令的其餘條文生效時,整部法令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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