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官,是臺灣高雄市梓官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也是全區行政中心所在地,位於該區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中崙里、梓信里、梓義里不含西南端、梓和里不含西端、梓平里東大半部不含南部東側凸出部分及其鄰近地區。
本地區境內主要聚落為梓官、中崙,設有梓官國中、梓官國小。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鳳山廳。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5月3日,該庄編入「梓官區」,隸屬於鳳山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梓官區改隸屬於臺南廳。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梓官」大字,隸屬於高雄州岡山郡彌陀庄(新制街庄)。
戰後彌陀庄改制為彌陀鄉,隸屬於高雄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民國39年)3月1日,彌陀鄉拆分出永安鄉,本地區仍隸屬於彌陀鄉。同年10月1日,高、屏分治,彌陀鄉仍隸屬於高雄縣。1951年(民國40年)4月20日,彌陀鄉再拆分出梓官鄉,本地區改隸屬於梓官鄉。2010年(民國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為直轄高雄市,梓官鄉改制為梓官區,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梓官、中崙,在日治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
省道台19甲線是鹽水至赤崁的幹道,經過本地區的梓官聚落。由該道路北行可前往岡山區、阿蓮區、關廟區、新化區等地,南行可前往梓官區西南部,並止於赤崁地區的區道高23線路口。
學校
- 梓官國中
- 梓官國小
公務機關
- 梓官區公所
- 高雄市梓官戶政事務所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
-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梓官消防分隊
參考文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