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華島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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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朝修好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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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_signed = 187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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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田清隆、井上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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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source = 江華島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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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岛条约》(,),是朝鲜王朝与大日本帝国於1876年2月26日在江华岛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屬於近代列強條約體系之一。此條約最主要的內容是承認朝鲜王朝為一獨立國家,讓朝鮮不再是中國清朝的冊封國。但日本在朝鲜势力的扩张引起了清朝政府的警惕,随后清政府与朝鲜王朝签订《中朝商民水陸貿易章程》,开始朝加强中朝宗藩关系的方向转变。

名稱
*本條約的朝鲜语正式名稱為《朝日修好條規》(),日文正式名稱為《日朝修好條規》()。
*在非正式場合,又可稱為《韓日修好條約》()、《日鮮修好條約》()、《丙子修好条约》()、《丙子修交條約》()等,這幾個稱謂均是指同一個意思,沒有不同。

背景
1875年9月,日本派出军舰云扬号航行到朝鲜西海岸测量海图,遭到江华岛砲台朝鲜守軍砲擊,雙方發生交火,最後日方攻陷炮台,史称“江华岛事件”,又稱「雲揚號事件」。

内容
《江华岛条约》共计12款,是朝鲜和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日本取得了自由勘测朝鲜海口、领事裁判权、贸易等权利。自此,朝鲜对外开放,外国商品進入朝鲜。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承认朝鲜为独立国及日本享有的领事裁判权等。

影响
南韓聯合通訊社表示,《江華島條約》致使朝鮮王朝打開國門淪爲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爲日後大日本帝國殖民朝鮮半島做下鋪墊。

参见

  • 济物浦条约
  • 日韩保护协约
  • 日韩合併条约
  • 马关条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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