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

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是1969年至1975年设于中国甘肃省、青海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由军队管理的农垦组织。以下乡知识青年为主,包括现役军人、复转退军人、地方干部、农垦职工等群体组成。采取兵团-师-团-连建制,不常设营级。
历史
“三年困难时期”结束后,各地以粮为纲,大力开展农垦事业。1964年至1965年,陕西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相继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调干部帮助组建农业建设师。西北局批准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师的序列续编,青海为农业建设第十二师,宁夏为农业建设第十三师,陕西为农业建设第十四师,主要干部均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调了、时任农二师副师长邱德山、农六师政治部副主任崔春甫、时任兵团行政办公室主任孔祥文等师、团、营、连及业务干部272人,支援陕西、宁夏、青海农业师的建设。

  • 农建第十一师:1963年10月30日,国家农垦部通知甘肃省,经请示总理,同意甘肃省河西走廊以军垦形式进行开发,生产建设部队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一师”,并决定该师的领导体制为中央农垦部和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支援。1963年11月22日,甘肃省委和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发出了《关于成立农业建设第十一师的通知》,师机关设在酒泉。1963年12月1日开始办公,直属省委、省人委和中央农垦部双重领导。省农垦局将河西地区的24个国营农牧场和武威拖拉机修配厂筹建处以及河西农垦分局一并划归农建十一师领导管辖。为了妥善处理农建十一师与地方的关系问题,省委决定:甘肃省河西建设规划委员会与农建十一师同地办公,共同组成一个党委。根据甘肃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协议,农建十一师的机关工作人员由甘肃省和新疆兵团共同抽调人员组成。新疆兵团抽调农一师副师长李正肃任十一师师长,农七师副师长张兴汉任十一师副师长,安吉海管理处政委丁惠民任十一师副政委。甘肃省委副书记李友九兼任十一师政委,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姚知一任十一师第二政委。师机关设司令、政治两大部。司令部设农林、畜牧、农机、计划、财务、水利、加工、基建、武装、物资供应、卫生、商业、行政管理等13个科和档案室。政治部设秘书、组织、宣传、人事、政法5科和河西垦区公安处、河西垦区人民检察院、河西垦区人民法院。总编制115人(实际大于此数)。师直属单位有:勘测设计处、中心医院、农科所、文工团、中心防疫站、药库、张掖管理处、兰州办事处、子女学校、托儿所、钻井队、汽车连、良种繁殖站、水土改良试验站、招待所、商业批发三级站和加工厂等17个单位。1963年12月23日,省农垦局正式将河西地区的24个国营农、牧场及武威拖拉机修配厂筹建处和河西农垦分局移交十一师管理;移交农场22个,牧场2个,土地总面积420.98万亩,其中耕地21.51万亩,总人口1.4285万人(其中职工7814人,干部536人)。1964年元月20日,省委书记处会议批准成立农建第十一师临时党委会,由李友九、姚知一、李正肃、张兴汉、张金翼(河西建委)、范继先(河西建委)6人组成,李友九兼党委书记,姚知一、李正肃任党委副书记。1964年9月2日,省委正式批准农建十一师党委会由李友九、姚知一、李正肃、张兴汉、赵云山(河西建委)、范继先(河西建委)、郝大奎、张昌镒、徐仰发、冯昌龄、杜有根、梁仲奎、李钊、胡文藻、王学敏等15人组成。师下设团、营、连、排、班,按部队编制实行逐级直管。新疆兵团调配师、团、营、连各级干部178名,支援种子和粮食500多万公斤及部分农机具装备。1965年,农建十一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一师,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对所属农牧场进行了重新改编和制定番号。1966年6月疏勒河水利管理处划归甘肃农建师。1967年7月30日经河西建设规划委员会批准,玉门石油管理局所属北石河青山农场与甘肃农建师工程团清泉农场对调。1967年武威拖修厂筹备处更名为第二拖修厂,鱼儿红牧场更名为第一牧场,宝瓶河牧场更名为第二牧场。

**农建十一师工程团。团部设在玉门镇。任命李财为团长,郝大奎为政治委员。负责全师的水利工程施工。清泉农场划归领导。
**第一团:黄花农场改编,并将花海农场划归该团领导,团长余大刚(代理)/钟秀文,张昌镒为政治委员。
**第二团:蘑菇滩农场改编,高成连为团长,王学敏为政治委员。
**第三团:边湾农场改编。马珍为团长,郑琳为副政治委员。
**第四团:老寺庙农场改编。1964年山羊堡、林荫、头墩3个农场划归老寺庙农场领导。为团级农场,场部设在老寺庙。梁仲奎为代理政治委员。1965年李芳普为团长,梁仲奎为政治委员。
**第五团:黄羊河农场改编。1964年将一条山、勤锋两场划归黄羊河农场领导,组成团级农场。场部设在黄羊河。周有才为代理场长,冯昌龄为代理政治委员。1965年周有才为团长,赵钦为政治委员。
**第六团:重建的小宛农场改编。原西湖农场所辖踏实分场移交第六团管理。李学福为副团长,张效贵为副政治委员。省人民委员会批示将甘肃省安西机械化林场、敦煌石油运输公司在小宛的副食基地一并交给第六团经营管理。并将安西县环城公社小宛生产大队划归第六团代管,所有制不变(农村集体所有制)。1966年,省劳改局四工农场的劳改犯东迁,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决定,将四工农场的耕地、房屋移交给第六团。1968年冬省劳改局根据省革命委员会给省保卫部的批文,将所辖十工农场的劳改犯东移,农场耕地、房屋移交第六团。
**第七团:西湖农场改编。1964年黄墩、踏实2个农场划归领导。为团级农场。场部设在西湖。臧光辉为代理场长,李钊为代理政治委员。1965年臧光辉为团长,李钊为政治委员。
**第八团:八一农场改编。将玉宝、东寨、玉皇地3个农场划归领导,组成团级农场。场部设在黑土洼,徐仰发为代理场长兼书记。
**第九团:1968年底生地湾农场改编为第九团。
**第十团:1964年余定农场并入,为团级农场。场部设在四坝。董志升为代理场长,杜有根为代理政治委员。1968年底四坝农场改编为第十团。
**第一牧场:1967年鱼儿红牧场更名。
**第二牧场:1967年宝瓶河牧场更名。
**疏勒河水利管理处:1966年6月,为了加强疏勒河流域的水利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统筹解决场、社用水问题,省人民委员会根据酒泉地区和农建第十一师的联合报告,决定从1966年6月起将疏勒河水利管理处交由农业建设第十一师领导,任命余大刚为处长。
**农建第十一师第一拖拉机修配厂:原农业厅所属的酒泉拖拉机修配厂。任命郑宏为代理厂长,李连祥为代理政治委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第二拖修厂:1967年武威拖拉机修配厂筹建处改名。
*农建第十二师:1964年12月14日,青海省人民委员会向国务院呈送了《关于设置农业生产建设师的报告》:“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解决粮食自给,巩固战略后方,我省拟设置农业建设师,三万人(不包括家属),开发和利用以我省海西州柴达木盆地为中心,海北州、海南州一部分地区的可垦荒地和地下资源。”“目前我省的根本问题在于把农业搞上去,解决粮食问题,才能为今后全面开发这些地区的资源和加速工业建设奠定基础。”“1965年计划先接收格尔木劳改农场,作为军垦农场初型,先进5000人,除了耕种现有耕地58万亩以外,还可抽出一部分人到马海地区修水库,整修水渠,修建房屋,为1966年继续进入做好准备。”1965年3月22日国务院批复:“国务院同意你们开发海西柴达木等地区的意见,请即着手进行规划。1965年先接收和扩建格尔木劳改农场,办好基点,为今后进一步开发做好准备工作……”“农场工人来源,主要是安置退伍兵和城市青年……”接国务院批复后,青海省委决定在省人民委员会成立“省军垦办公室”,随后又组建了“青海省生产建设兵团筹建处”,抓了三件大事:接收格尔木劳改农场把3000名劳改犯人和500多名管教干部安置到香日德、德令哈、哇玉香卡三个劳改农场;省上成立了“军垦调干配训领导小组”统一实施调干700余名、分配毕业生100余名、从济南军区接收军转干部160余名、接收原格尔木劳改农场干部208名;青海生产建设兵团筹建处从1965年8月开始,组织赴山东工作组,在山东省人民委员会领导下和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济宁、德州、枣庄八个城市“安置办公室”的组织下,全面展开了招收城市知青工作。在山东省的八个城市和西宁市招收知识青年7000余名,其中从西宁市接收1200余名知识青年,青岛市先后向青海输送了五批近4000人军垦战士。师长郑昌茂(原农一师副师长),副政委闫文峻(青海省委农牧政治部主任,主持该师常务工作),副师长尚志田(黄南州委书记调任),参谋长王时彦。以格尔木河为界,格尔木河以东划归1团,格尔木河以西划归3团,以原1团工程营和水利指挥部为基础组建工程团。2团驻地马海地区。1969年5月组建独立营开垦大格勒,1974年2月更名为4团。1966年4月5日,青海省委批准成立农业建设第十二师党委,由冀春光、赵海峰、郑昌茂、闫文骏、尚志田、王时彦等六人为党委常委;副省长冀春光任党委书记,海西州委书记赵海峰、师长郑昌茂、师副政委闫文峻任副书记。师党委委员还有张万林、漆以章、李华杰、傅凤岐。1966年4月,师部由西宁迁往格尔木骑兵三团旧址后,先后建立了组织机构,配备了师部各处室及团场一级主要领导干部。
**第一团:格尔木河东。政委漆以章,团长张旭光;
**第二团:位于马海。1954年1000多劳改人员在此开荒,产粮自给。1955年成立马海工委,劳改犯3000多人,刑满就业职工1000多人。1956年修建了马海渠道工程。1960年2月劳改人员调泽令沟、诺木洪,改为青年农场,招收河南固始县、遂平县、汝南县22个公社移民4493人。1962年6月青年农场停办,河南青年送回原籍,移交青海石油管理局改为职工农场。1966年3月移交农建师改为第2团,但马海二站5000亩耕地和房屋仍由青海石油管理局耕种使用。掉进干部、退伍军人、工人、知青、家属等共计5194人。副政委袁锡范,团长傅凤岐。设5个营、水利指挥部、石棉矿、煤矿等。一营教导员赵俊江,营长彭尚武,二连指导员马克平,连长姜俊彦,副连长熊光辉、刘殿林等。
**第三团:位于格尔木河西的拖拉海(拖拉黑)。政委张万林,团长魏积德;
**工程团:位于格尔木小岛。政委李华杰,团长吴丁寿。
**独立营:1969年5月成立。位于大格勒,教导员文博,营长王景海,1974年2月更名为4团。四团政委唐志远,团长常志祥,副团长梁继学。

  • 农建第十三师:1964年宁夏以从北京接收4800多名知识青年,从天津、杭州接收2000多名知识青年参加军垦建设为基础。1965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1965)570号文件批复,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农业建设第十三师,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抽调各级管理干部和农业、机务人员支援宁夏,组建“宁夏农业建设第十三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参谋长刘奇功任师长,宁夏自治区农业办公室主任金浪白兼任政治委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参谋长仇朝先任第二政治委员,齐振国任副师长,马英亮任副参谋长,辛登超任政治部副主任。师部设在银川新市区方家圈,后迁至银川灰砂砖厂北边。管理原宁夏农垦局所属沿贺兰山东麓一线的平吉堡、暖泉、前进、黄羊滩、南梁农场和银川糖厂、西干渠管理处、银川灰砂砖厂、大武口建材厂。1965至1969年,先后接收北京知识青年3806人,其中2206人分配到一团,1515人分配到二团,83人分配到三团;天津知识青年1528人,分配到三团;银川知识青年400多人,分配到一团和三团。1965年底,十三师共有人口17095名,耕地13.59万亩,固定资产789.44万元。推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经验,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提高机械化开荒平田、机械种耕、机械收获等田间作业水平,以及发展工业、建筑业、商业、运输等综合经营项目。1969年底,全师总人口由17095人增至26090人,耕地由13.19万亩扩大到16.05万亩,工业总产值达461.68万元。宁夏农垦1972年实现全师粮油自给,从1973年开始向国家上缴部分粮食。

**第一团:平吉堡一、二场改编,团长兼政委张成友
**第二团:暖泉一、二场改编,团长郭子健,政委刘风翔
**第三团:前进农场改编,团长高德云,政委王都在
**第四团:黄羊滩农场改编。按照新疆模式重点开发建设的一个新型团场,团长黄文泉,政委王元干
**第五团:南梁农场改编,团长杨茂德,政委段如良
**银川糖厂:1958年开始设计建厂的大型甜菜加工制糖企业。1966年十三师接管后,恢复重建。1970年正式投产,当年就产糖320吨,成为十三师乃至宁夏的重点骨干企业。厂长高宜之/白秀皋,政委李树青。
**西干渠管理处,处长孙益友,政委孙益友/鄢海先。
**银川灰砂砖厂,厂长王炳乾,政委李汉臣
**建筑工程队
**汽车运输队
**商业批发转运站
**师医院
**师文艺宣传队

  • 农建第十四师:1957年至1960年,三门峡库区搬迁了256个村庄,移走了41万多人,涉及潼关、华阴、大荔、朝邑等县。1963年国务院批准在将近百万亩浩瀚的黄河滩地华阴、沙苑、朝邑、大荔农场组建三门峡库区农场总场,招收铜川、汉中、安康、渭南、宝鸡、西安等城市数以万名的初中、高中学生和社会闲散青年。1965年9月将这里的农场和陕西其他较大的农场成立陕西省农业生产建设师。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原由陕西省农业厅主管的农垦业务 ,连同机构、人员、经费、物资、设备和一部分勘测设计力量(省农勘队的一半),以及大荔农场、大荔农校全部移交给农业生产建设师,由农建师统一管理全省农垦业务和20个国营农场,其中直属 的有大荔、华阴、沙苑、朝邑农场、延安地区的南泥湾、任家台农场和当时新筹建的黄龙牧场。196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四师”,由农垦部和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双重领导。师长王季龙,原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四书记、兵团政治部主任,国家干部行政八级。陕西省副省长刘邦显兼政委。师副政委马秀山,国家行政十级干部,解放后曾任河南省许昌专区专员,1961年负责筹建三门峡库区农场。副师长李正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副师长,1963年11月奉调任甘肃农建十一师师长。1965年9月12日陕西农建14师正式成立,1965年10月接收南泥湾农场、榆林鱼河堡、雷惠合并农场,后筹建黄龙牧场。1965年,农建师将任家台农场和新桥农场交陕西省林业建设师管理。对榆林地区的鱼河 、南郊、牛家梁、马合、党家岔、雷惠、新桥 、尔林兔农场和西安市草滩农场、西安市奶畜公司所属的一 、二、三奶牛场、陇县关山牧场 ,由农建师给予业务指导。

**南泥湾农场为141团
**华阴农场为142团
**沙苑农场为143团
**朝邑农场为144团
**大荔农场为145团
**黄龙牧场为146团

1969年1月21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批复,组建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统一领导陕、甘、宁、青4省区的军垦。兵团机关驻甘肃省武威县黄羊镇。下辖6个农建师(在甘肃组建了林建师)共57个团。地跨甘肃、青海、陕西、宁夏四省区,是唯一的跨省区生产建设兵团。1969年2月25日至3月12日,兰州军区召开生产建设兵团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关于成立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

1971年9月,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司令部通知,给各场赋予部队代号。

1973年5月,中央工作会议决定各地生产建设兵团由大军区领导改为省级政府领导。1973年10月,兰州军区按照周恩来总理关于“生产兵团,原则上应由地方管”的讲话精神及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决定撤销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将兵团所属各师交由所在省、自治区党委和革命委员会领导。1974年2月,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撤销。

1974年12月,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革命委员会作出撤销农建、林建师和改变团、场隶属关系的决定,各农场、林场划归地市领导。
组织结构

  • 兵团司令员:原陆军第二十一军副军长彭思忠
  • 兵团政委;原青海省军区副政委林山
  • 农建第1师:1969年11月驻甘肃的农建11师和水土保持建设师改编为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建第1师,驻玉门县官庄子。代号“兰字910”。兵团撤销后,农建第1师所属各团厂和师直单位,交由酒泉区接管。酒泉市农垦局驻官庄子。

**农建第1团:代号“兰字911”。原农建十一师第7团西湖农场。位于安西县西部疏勒河下游,是甘肃农垦最为偏远农场。建于1958年。
**农建第2团:代号“兰字912”。原农建十一师第6团小宛农场。位于安西县城疏勒河畔。1966年甘肃省公安厅劳改局所属四工农场东迁,四工农场耕地房屋移划归小宛农场,1969年十工劳改农场并入小宛农场。
**农建第3团:代号“兰字913”。原农建十一师第2团蘑菇滩农场。后并入第4团。位于玉门县西北疏勒河畔。
**农建第4团:代号“兰字914”。原农建十一师第11团饮马农场。位于玉门县西北疏勒河畔。
**农建第5团:代号“兰字915”。原农建十一师第1团黄花农场。位于玉门县东北的北石河畔。
**农建第6团:代号“兰字916”。原农建十一师第3团下河清农场。位于肃州区东部。
**农建第7团:代号“兰字917”。原农建十一师第9团生地湾农场。位于金塔县西北。
**农建十一师工程团:原农建第1师工程团。后并入第5团。

  • 农建第2师:1969年11月驻甘肃的农建11师和水土保持建设师改编为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建第2师,驻永昌县河西堡。代号“兰字920”。兵团撤销后,农建第2师所属各团厂和师直单位一分为二,师机关一部和11团、12团、宝瓶河牧场、架线连、钻进队、勘测队等交由张掖地区接管,师机关一部和13团、14团、16团、糖厂、水泵厂、石英矿、武威拖修厂、电焊条厂等交由武威地区接管。

**农建第11团:代号“兰字921”。原农建十一师第4团老寺庙农场。
**农建第12团:代号“兰字922”。原农建十一师第10团四坝农场。1958年在原山丹农场园艺场的基础上建立四坝农场。1975年更名为甘肃省国营山丹农场。
**农建第13团:代号“兰字923”。原农建十一师第8团八一农场。1957年12月以兰州军区第一文化速成中学、第九预备师、西安预校等单位800名退役军官为基础在永昌县天坑、民勤县昌宁堡建立八一农庄,1958年3月改名为八一农场,1961年八一农场场部由天坑迁往黑土洼,1964年将玉皇地、东寨、玉宝3场划归八一农场。
**农建第14团:代号“兰字924”。原农建十一师第12团黄羊河农场。
**农建第15团:代号“兰字925”。农建第2师第15团由九墩、前坝、白石咀、天门山等农牧合并而来,团部驻地甘谷城。甘肃省天门山药材农场,1966年由甘肃农垦改隶甘肃农建11师,后为第2师15团4营。兵团撤销后,二师15团及其所属白石咀、前坝、九墩牧场和天门山药材农场交由所在地县接管。

  • 林业建设师(第3师):196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林业建设兵团撤销,兵团下属各师分别划归所在省(区)革命委员会领导。林二师归甘肃省革命委员会领导。由甘肃省军区代管。林二师地跨庆阳地区和平凉地区。至1969年底,全师总人口17,926人,其中职工10,838名;驻庆阳地区总人口10,985人,其中职工6,346名,家属及其他人员4639名。自1971年6月起,恢复部队建制,纳入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建制。至1974年,林建师共辖4个团(其中3个林业团、1个农业团),5个农场,28个林场,还有林科所、农科所、煤矿、医院、农机修理厂、木材加工厂、物资供应站、教导队、打井队、汽车队各1个,计有连级以上单位79个,总人口15612人,正式职工8479名,其中干部1325名,工人7154名。1975年1月17日,甘肃省委办公厅发文通知林建师建制正式撤销。位于庆阳地区的林农场、机械厂、医院等交由庆阳地区接管,位于平凉地区崇信县的净石沟煤矿交由庆阳地区接管。位于平凉地区的林农场交由平凉地区接管。

** 林建师一团
** 林建师二团:1975年3月,中共庆阳地委、庆阳地区革委会决定,在原林建师二团的基础上成立“庆阳地区国营合水林业总场”。场部驻合水县城关(今老城镇)。1976年2月,庆阳地委、地区革委会决定,子午岭国营林业总场管辖范围按县行政区域划分为合水、华池两个林业总场。
** 林建师三团
** 林建师四团:1975年3月,中共庆阳地委、庆阳地区革委会决定,在原林建师四团的基础上成立“庆阳地区国营湘乐林业总场”。场部驻宁县湘乐镇。1976年2月,庆阳地委、地区革委会决定,湘乐林业总场管辖范围按县行政区域划分为湘乐、正宁两个林业总场。

  • 农建第4师:1970年12月农建12师改称为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建第4师。代号“兰字940”。驻青海格尔木。朱振田副师长。兵团撤销后,农建第4师更名为青海农业建设师,交青海省接管。1976年1月青海农建师更名为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农场总场,1976年3月更名为青海省格尔木农场总场。八十年代初期,山东省各地市劳动局安排支边青年返乡安置,最后留在格尔木农场的山东知青只剩下了32人。1983年挂牌青海省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格尔木农场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分公司。后更名为格尔木农垦集团公司。

**农建第26团:代号“兰字941”。原农建十二师第1团河东农场。
**农建第27团:代号“兰字942”。原农建十二师第2团马海农场。1976年2月至1981年10月更名为青海省马海农场,归青海省格尔木总场管理。1982年11月至1985年1月更名为青海省格尔木农场马海分场。1985年2月至1990年12月底场名为青海省国营格尔木农场马海农工商公司。1990年有两个营、14个连(柴旦牧场、鱼卡煤矿、工程队、机务队、卫生队、中学、水管站、仓库保管、钾肥厂、高泉煤矿、农一队、农二队、农三队、农四队)及石棉矿、煤矿、团直共31个单位,计3181人,其中干部307人,老战士407人,青年1079人,工人211人,家属1134人,就业职工43人。全团播种面积13300亩,年产7000吨煤的小煤矿1个,年产800吨石棉矿1个,年产3000吨的小石灰厂1个。
**第40团(延安市南泥湾)(兰字961部队)(第5团)改称南泥湾农场
**第41团(华阴市义和)(兰字962部队)(第1团)改称华阴农场
**第42团(大荔县沙苑)(兰字963部队)(第2团)改称 沙苑农场
**第43团(大荔县朝邑)(兰字964部队)(第3团)改称朝邑农场
**第44团(大荔县许庄北)(兰字965部队)(第4团)改称大荔农场
**第45团(黄龙牧场)(兰字966部队)
**第46团(榆林鱼河堡和雷惠农场合并)(兰字967部队)(第6团)改称鱼河堡农场划归榆林市管理
**第47团:1970年2月组建,接管黄陵上畛子农场、槐树庄农场、华县莲花寺石碴厂、马栏农场和姚家坡农场。
**黄龙牧场(黄龙县)(兰字960部队牧场)
**棉纺织厂(大荔许庄)(兰字960部队纺织厂)改称光华纺织厂
**拖拉机大修厂(华县)(兰字960部队大修厂)改称大修厂。后于1980年转产改为华山床单厂。1980年后又成立了骊山床单厂
**造纸厂(华县柳枝)(兰字960部队造纸厂)
**供应站(渭南市)(兰字960部队供应站)改称渭南供销公司
知名的兵团战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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