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漢字

(攝於臺南市某早餐店)]]
臺灣使用的漢字,官方稱為國字{{efn|官方名稱“-{國字}-”、“-{正體字}-”,僅在與滿、蒙、藏等其他族群區分時,方用「漢字」一名}},採用中文傳統漢字(繁体字),由中華民國教育部制定標準,是中華民國實際管轄領土(臺澎金馬)實務上的官方文字。其標準寫法與當代中文漢字另一主流系統──簡化字存在差異。此外,民間亦使用異體字、簡筆字、日語漢字以及台語漢字。

名稱
中華民國政府稱漢字為「國字」,少數狀況下用「漢字」一名。2000年在民主進步黨主政時代有意將國字改稱「漢字」、國語改稱「華語」,唯遭部分人士批評「去中國化」。對此,當時的教育部表示:「學生學習的仍稱『國字』、『國語』,不會有所改變。」

歷史
,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
臺灣使用漢字可溯至荷治時期漢人入墾,而相對的原住民則所用荷蘭人帶來的拼音文字,目前可考據一直至1813年(嘉慶十八年)還有此類雙語契約文書,例如新港文書。

明鄭時期在鄭成功的續承者鄭經的支持下,陳永華積極從事教育工作,並建立今臺南孔子廟使漢文化在臺灣生根。

清治時期的臺灣,漢字是官方、知識分子或正式場合(如私塾、書籍、廟宇文字雕刻)唯一的書寫文字。當時百姓普遍為文盲;到了清治後期,教會為利宣教,遂使用羅馬字(白話字)替代繁難的漢字,並在民間廣泛推行,唯漢字的地位沒有被取代。

日治時期的臺灣,日本人推行日語為官方語言,當時的日文漢字尚未簡化亦使用傳統漢字,使臺灣的漢字不致出現斷層,甚至吸收部份特色,當時亦仍有漢文報紙出刊,直到二次大戰前夕日本政府推行皇民化運動為止。

戰後統治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首次進行漢字標準化,以楷體為基準陸續頒佈《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與《罕用字體表》等,並稱為正體字。

字形
標準
臺灣的標準漢字由中華民國政府頒佈,其中有一些字的寫法與漢字文化圈其他地區相比有其獨特之處。例如肉部偏旁寫為「⺼」,稱為「提肉旁」。

部份日治時期的漢字習慣仍然可見。例如日文獨有的漢字「峠」(とうげ;「山口、鞍部、山路的最高點」)仍用於地名,如:高熊峠、壽峠、肉板峠、三角嶺峠、八幡峠。另外,疊字符號「々」仍可見到,如「謝謝」寫作「謝々」;疊字符號有時也會改用同上符號「〃」。

變化
中華民國教育部雖承認部分變體字,如「-{体}-」與「-{辞}-」等,但視為異體字,在校學生寫作文時不宜使用。

應用
臺灣漢字標準僅用於教學,政府並不干涉民間及個人使用簡體或日本略體字,甚至自身亦使用部份簡體或略體字。例如:
*政府單位使用略體字:例「-{右弯}-」、「-{待転}-」、「-{鉄路}-」等道路標線。(「-{弯}-」為簡體略體通用,「-{転}-」和「-{鉄}-」為略體字)。 又例如「-{臺灣}-」、「-{台灣}-」的寫法都可以接受。(但「-{台灣}-」少用於正式文件)

比較特別的是臺北市政府,在馬英九任職市長期間推行正體字運動,內外文宣一律作「-{臺}-北市」而非「-{台}-北市」,但仍有例外的案例,如「-{台}-北市文化局」局徽及「-{台}-北探索館」標誌。

民間俗寫
臺灣民間漢字使用多元,舉例別下:

簡筆異體字
使用約定俗成的俗字,不在正式場合使用:

  • 「-{台}-」為「-{臺}-」的異體字(為 [http://www.kangxizidian.com/kangxi/0172.gif 康熙字典] 古書籍字體,非簡化字)香港却完全相反;
  • 「-{亇}-」為「-{個}-」的異體字(與日語ヶ寫法類似。中國大陸「-{个}-」亦有人作「亇」);
  • 「-{関}-」為「-{關}-」的異體字(與日本寫法相同);
  • 「-{风}-」為「-{風}-」的異體字(與中國大陸寫法相同);
  • 「-{咡}-」為「-{聽}-」的異體字(中國大陸則為「-{听}-」);
  • 「-{麪}-」為「-{麵}-」的異體字(事實上,「-{麪}-」更符合字源,香港取為正寫。中國大陸作「-{面}-」);
  • 「-{圆}-」、「-{园}-」、「元」為「-{圓}-」的異體字(與中國大陸的「-{圆}-」、「-{园}-」寫法相同);
  • 「-{対}-」為「-{對}-」的異體字(與日本寫法相同);
  • 「-{过}-」為「-{過}-」的異體字(與中國大陸寫法相同);
  • 「-{点}-」(與日本和中國大陸寫法相同)、「-{奌}-」、「-{㸃}-」作為「-{點}-」的異體字皆十分常見。
  • 「-{动}-」為「-{動}-」的異體字(與中國大陸寫法相同);
  • 「-{万}-」為「-{萬}-」的異體字(與日本和中國大陸寫法相同);
  • 「-{国}-」為「-{國}-」的異體字(與日本和中國大陸寫法相同);
  • 「-{製}-」下半的「衣」以「二」替代

*

日本漢字
年輕一代的書寫非正式場合時,也常摻雜日本漢字。例如:

  • :正體字為「-{淺}-」(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浅}-」字)
  • -{転}-:正體字為「-{轉}-」(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转}-」字)
  • -{対}-:正體字為「-{對}-」(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对}-」字)
  • -{辺}-:正體字為「-{邊}-」(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边}-」字)
  • -{変}-:正體字為「-{變}-」(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变}-」字)
  • -{黒}-:正體字為「-{黑}-」(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
  • -{広}-:正體字為「-{廣}-」(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广}-」字)
  • -{楽}-:正體字為「-{樂}-」(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乐}-」字)
  • -{価}-:正體字為「-{價}-」(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价}-」字)
  • -{斉}-:正體字為「-{齊}-」(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齐}-」字)
  • -{図}-:正體字為「-{圖}-」(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图}-」字)
  • -{竜}-:正體字為「-{龍}-」(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龙}-」字)
  • -{総}-:正體字為「-{總}-」(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总}-」字)
  • -{豊}-:正體字為「-{豐}-」(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丰}-」字;但「-{豊}-」是「-{禮}-」之古字)
  • -{発}-:正體字為「-{發}-」(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发}-」字)
  • -{売}-:正體字為「-{賣}-」(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卖}-」字;另「-{売}-」字(下方從「-{儿}-」)與簡體字「-{壳}-」(即繁體的「-{殼}-」,下方從「-{几}-」)易混淆)
  • -{桜}-:正體字為「-{櫻}-」(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樱}-」字)
  • -{鉄}-:正體字為「-{鐵}-」(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铁}-」字)
  • -{権}-:正體字為「-{權}-」(同日本新字體之「」的寫法;異於中國大陸「-{权}-」字)

與香港的差異
臺灣與香港、澳門雖同樣使用繁體中文。但臺灣漢字與香港漢字仍有以下差異:
*用語不同:
*字形不同:例如香港常用的「-{綫}-」、「-{裏}-」、「-{煙}-」,而臺灣則用「-{線}-」、「-{裡}-」、「-{菸}-」等。

資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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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所使用的漢字輸入法,以注音輸入法為壓倒性多數。 但由於注音輸入的拼音方式效率還是比組字較差,學習組字輸入方式的使用者亦不在少數。

臺灣最普遍的編碼方式為大五碼(Big5),並普及至港澳等地。然後此碼未收錄常用的變體字和古字,使得前述「堃」、「喆」以及「-{双}-」、「-{着}-」、「-{綫}-」等均未收入,甚至媒體的用字習慣都被改變,且在網路上迄今仍可見影響力。

語言
臺灣閩南語
臺灣官方除了國語以外,亦為臺灣閩南語推出推薦用字,這是政府單位首次試圖對於用字混亂的閩南語漢字作出標準;但馬英九政府將臺語改名為臺灣閩南語的作法,引發泛綠不滿;主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中國民族主義對臺獨的反对观点,因此希望盡量避免將自己的語言被冠上中國大陸地名閩南,同時也主張台語不完全等於閩南語。

臺灣福佬語的字形全部按照既有標準。但考慮到民間已用開的俗字,亦接受其中部份,舉例如後:
*捌(bat):識
*啉(lim):飲
*欲(beh;訓讀),新造字則爲「」
台灣閩南語漢字
在台灣,對於台灣話(台灣閩南語)有但現代標準漢語无之詞彙,除了用近義字詞替代外,亦有新造出一些台製漢字。例如:

臺灣客家語
除官語和閩南語外,台灣教育部也有臺灣客家語的推薦用字。

參見
*正體中文
*正體字
*臺灣華語
*臺灣客家語
*臺灣閩南語

注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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