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性交易產業

這篇伊朗賣淫業()用來淺談伊朗的賣春產業。

賣春在伊朗屬於非法,懲罰包括多樣,有罰款和監禁,對屢犯者最重會處以死刑。

歷史
在伊朗,有關的確實數目無人清楚。然而在各大城市的街角均可看到娼妓的身影。他們其中許多是從貧窮和破碎的家庭中逃離出來,淪落至此。在2002年,一家屬於溫和派的伊朗報紙報導,僅德黑蘭這個城市估計就有近85,000名娼妓。賣春在德黑蘭十分猖獗;“街上隨處可見這類女孩……是街景之一,與其他街上景觀元素融為一體。”

警方發動突襲之後,還發現有兒童賣春集團存在。伊朗精神科醫師Mahdis Kamkar認為,賣春的興起反映的是當地有更廣泛的社會問題存在,其中包括“陷入困境的家庭、離婚、和社會矛盾。”

在1979年伊朗革命之前,娼妓所在被規範在單獨的街區,例如德黑蘭的。新成立的神權政治革命政府把這類紅燈區廢除,對於賣春者處以鞭笞的刑罰。經營妓院也構成犯罪行為,刑罰有1-10年的監禁,也包含死刑。

與賣春相關醜聞
2008年,德黑蘭警察局長將軍,在一家妓院被捕,當時身旁有6名裸身娼妓。由於扎雷負責德黑蘭的治安工作,這次逮捕令艾哈邁迪內賈德總統政府困窘。婚姻到期自動結束,無需辦理離婚手續。根據一些學者和伊朗人的說法,這種臨時婚姻已被濫用,成為賣春的合法掩護. 宗教人士認為伊斯蘭臨時婚姻與賣春基於幾個原因而有區別,其中之一是雙方發生性關係後,女性必須遵守(待婚期,女性在配偶死亡,或是離婚之後,在下次婚姻之前必須等待的時間)的規定。這表示一位女性締結臨時婚姻,並發生性關係,當臨時婚姻結束後,她必須等待一段時間才能再次進入婚姻關係,因此,一位女性在一年內結婚的次數會有所限制。但根據報導,臨時婚姻在伊朗的數量正在增加之中。

2016年德黑蘭服務價格
據從事控制及預防社會損害的非政府組織Aaftaab Society,其負責人Farahnaz Salimi稱在德黑蘭約有10,000名女性性工作者。這些性工作者中,也包括已婚婦女或是女性職員。根據她的報告,平均一晚的夜渡資為60萬里亞爾(即6萬土曼,約折合14.28美金)。最高的一晚夜渡資可達幾十萬土曼(1土曼等於10里亞爾),最低價格為5萬里亞爾。(伊朗貨幣與美金的兌換以2016年春季匯率換算)。

性販運
伊朗是遭受性販運迫害的男性、女性和兒童的來源國、過境國和目的地國。據報導,犯罪團體把伊朗婦女、男孩和女孩販運到伊朗、阿富汗、伊拉克庫爾德斯坦 (IKR)、巴基斯坦、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和歐洲從事性工作。一些尋求工作以養家糊口的伊朗婦女,很容易受到性販運之害。不法業者者針對13至17歲的伊朗女孩,把他們販運到國外以供性剝削;小女孩先會被迫做家事,等年紀稍長,不法業者再安排他們進入兒童賣淫。資料顯示2016年在杜拜從事賣春的年輕伊朗婦女有所增加;其中有些可能是遭受販運的受害者。據報導,在2009年到2015年間,源自伊朗的女孩被販運到波斯灣其他國家,遭受性剝削的情況有所增加。伊朗女孩會被販運到伊拉克庫爾德斯坦,尤其是在蘇萊曼尼亞的妓院;在某些情況下,這種販運是由伊朗的犯罪組織網絡所運作。媒體在2015年報導,庫爾德斯坦地區政府官員也常光臨這些妓院。據報導,在德黑蘭、大不里士和阿斯塔拉等城市,遭受性剝削的少女人數持續增加中。阿富汗的移民和難民,其中包括兒童,極易遭受性販運的危害。

美國國務院在其2007年中把伊朗列為“第2級國家/地區”,稱“伊朗並未完全符合消除人口販運的最低標準,但正為此做出重大努力” 2010年,美國國務卿希拉里·柯林頓把伊朗降為“第3級國家/地區”,指出該國在解決人口販運問題上,主要是在賣春和強迫勞動方面,並未做出重大努力。

外國受害女性
在伊朗宗教領袖默許之下,有來自中國、泰國和其他外國的婦女被迫在伊朗從事賣春工作。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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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伊朗罪案
  • 伊朗醫療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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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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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社會
伊朗婦女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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