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2月花蓮地震(10月發生另起強震)發生於台北時間24日4時26分23秒,震央位於花蓮市東南東方70公里,深度60公里,規模7.3,花蓮感受最大震度為5級,其餘新竹、台中、日月潭、新港、大武、台東、宜蘭為4級,淡水、基隆、阿里山、高雄、恆春、澎湖為3級,另金門、馬祖同樣有感。
地震造成全島179間房屋倒塌,其中中部橫貫公路發生山崩,開路工程中的工人宿舍遭到土石掩埋倒塌,造成7死、6重傷及16人輕傷。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張憲卿(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https://web.fg.tp.edu.tw/~earth/learn/esf/magazine/990603.htm 淺談台灣歷史上的大地震] ,《地科園地》第10期,199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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