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宁(),吉林舒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副署长、党委委员。
生平
长期在海关系统工作,历任长春海关综合统计处副处长(副处级)、长春海关货运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副处级),长春海关所属长白海关关长、党组书记,长春海关现场业务处负责人、处长,长春海关副关长、党组成员,满洲里海关关长、党组书记,郑州海关关长、党组书记,大连海关关长、党组副书记、党委副书记,2020年10月至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委委员。
2024年9月24日,孙玉宁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孙玉宁落马于中央第五巡视组对海关总署党委的巡视结束后,他是中共十八大后海关系统首“虎”。在他之前,2024年海关系统已有多名厅局级官员被查或被处分,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免去其职务。2025年3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同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被告人孙玉宁利用担任长春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满洲里海关党组书记、关长,郑州海关党组书记、关长,大连海关党组(委)副书记、关长,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副署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转业安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72万余元。
2025年12月1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受贿案,对被告人孙玉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孙玉宁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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