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外交部

外交部()是大韓民國政府負責外交及其他對外事務的最高機關。部門首長稱「外交部長」(),同時被任命為國務委員。

歷史
*1948年7月17日,大韓民國臨時政府依據政府組織法成立外務部,其職掌外交、對外經濟、國際情勢分析及海外僑胞等事務。
*1948年8月15日,大韓民國政府正式運作開始,對外關係也穩步前進,並在一些友好國家如美國、中華民國、英國和法國設立大使館及公使館,在日本和聯合國也設有代表機構。
*1963年6月24日,依據內閣法案1358號,設立直屬外務部的外交公務員教育院。
*1965年1月5日,根據總統令2030號,將外交公務員教育院重組為外交研究院,目的在培訓且提升外交人才資源。
*1976年12月31日,根據總統令8377號,再將外交研究院改編為外交安保研究院。
*1998年,韓國實行政府再造計畫,外務部改組為外交通商部,依據2月28日頒布的總統令15710號及3月3日頒布的外交通商部令而增設通商交涉本部長一職,其職責為研擬與對外關係牽涉的法律事務、對外貿易協商和對外經貿事務。
*2013年3月22日,更改名称為外交部,原通商職能(對外貿易)移交給新設立的產業通商資源部。

職掌
*研擬並實行政府對外政策
*研議、實施、歸納和調整對外貿易政策
*貿易協商和對外經貿事務
*條約和協議之制定
*文化合作
*海外安保
*保護海外僑民及提供僑務支援
*國際情勢分析和領事服務

組織
主管
*外交部長,外交部首長,下設兩名次官及通商交涉本部長,另設有直屬職位:
**發言人
**能源及資源大使
**氣候變遷大使
**外交政策顧問
**監察官
*第一次長(第一次官):相當於政務次長,下設外交事務副部長,並負責合作企劃處及各地域司之事務。
*第二次長(第二次官):相當於常務次長,下設禮儀官和管理各駐外代表,並負責全球及多邊關係條約處、文化事務局、僑務及領事局之事務。
*通商交涉本部長:下設負責商業貿易事務的副部長和負責自由貿易協定事務的副部長。

單位
*通商交涉本部:屬部級組織,依據其組織法規定,财政经济部、農林畜產食品部、產業通商部、科技情通部和海洋水產部等與通商貿易相關之政府機關,得將意見及政策交予該部統整,負責代表韓國對外貿易通商相關事務。
**多邊通商局
**自由通商局
**國際通商局
**自由貿易協定政策局
**自由貿易協定交涉局
**韓美自由貿易協定企劃團:2008年3月28日所設之特別單位。
*朝鮮半島和平交涉本部:2006年因北韓核問題六方會談而所設之單位,預計任務時間至2009年3月28日止,本部長為代表團團長。
**北核外交企劃局
**和平外交企劃局

*外交安保研究院
**安保統一研究部
**亞洲太平洋研究部
**美洲研究部
**歐洲非洲研究部
**經濟通商研究部

歷任部長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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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 韓國外交

** 韓國外交部長
** 韓國駐外機構列表
** 韓國常駐聯合國代表

  • 各国外交部

** 朝鲜外务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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