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丽且木·斯迪克,女,维吾尔族,中国国家一级舞蹈演员,中国文化部文化干部管理学院名誉教授,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新疆舞蹈家协会常务理事。曾任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1997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人物简介
海丽且木·斯迪克出生于艺术世家。父亲是新疆杂技团著名的走钢丝表演者。4岁时,她就跟随父亲练杂技,学习各种高难度表演技巧,6岁开始登台表演。由于她自身条件很好,外貌气质与众不同,12岁时便考入新疆艺术学校,跟随有着“新疆第一舞人”美誉的康巴尔汗·艾买提学习舞蹈。
== 人物经历
执教经历
从1994年开始,应大连民族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的大学部、研究生部授课,为提高边疆少数民族舞蹈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创办了两年舞蹈专业大专班和一个舞蹈专业中专班,培养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锡伯族等民族的舞蹈专业人才77名,在北京盛基艺术学校开办的中专班2002年毕业。
1999年9月至2000年1月在北京舞蹈学院授课。
2000年9月至2001年8月在中央民族大学艺术学院任教。
主要作品
电视节目
参演电影
获奖记录
1954年,在新疆第一次民族、文艺比赛中获银奖。
1964年,在新疆文艺调演中获最高优秀表演奖。
1979年,在全国文艺调演中获维吾尔族舞蹈二等奖,塔吉克族舞蹈《迎新娘》获三等奖,表演舞蹈《刀郎赛乃姆》、《迎新娘》拍摄记录片。
1980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舞蹈比赛中获表演一等奖。
1991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文艺比赛中,独舞《美丽的姑娘》获创作一等奖。
1991年、1993年在分别拍摄的《伊犁麦西来甫》、《美丽的吐鲁番》中,担任舞蹈艺术编导,获得全国电视大奖赛“骏马奖”。
1995年,在广东举行的全国第三届舞蹈比赛中,《美丽的迪丽拜尔》获创作优秀奖。
1995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颁发了“美化农村城市个人特别荣誉奖”;参加了由十四名艺术家参加的“金秋风韵”专场晚会;由国家民委、国务院组织的少数民族舞蹈专场晚会,为世妇会的各国代表演出,担任编导、艺术指导,受到各国妇女代表的好评。
1997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特殊津贴;同年,在重庆举行的全国少数民族第二届孔雀杯舞蹈比赛中,《顶碗舞》获创作二等奖,维吾尔族舞蹈《桑巴尔》获创作三等奖,哈萨克族舞蹈《恋草原》获创作优秀奖;参加了香港回归文艺晚会的编排,12月被授予全国文代会代表,第六届、第七届文代会代表;1997年,在北京举办的北京市舞蹈比赛中,维吾尔族女子集体舞《丝路鸣雁》,获创作金奖。
1998年被评为新疆“五·一”劳动模范;同年6月,在北京举办的首届中国“荷花杯”舞蹈大赛中,《顶碗舞》获创作金奖。
2000年出席在泰国曼谷举行的新华出版社座谈会并讲话;同年7月参加第六届“桃李杯”舞蹈比赛,学生表演的舞蹈《新疆姑娘》获特别奖;10月参加第二期少数民族知名人士香港研讨班获证书;被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德艺双馨”称号。
2001年4月,参加在平壤举行的“四月之春”国际艺术节,维吾尔族女子集体舞《顶碗舞》获创作金奖,任艺术指导。
2001年9月,参加在京召开的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开幕式晚会——《东方朝阳》,担任《天山彩霞》编导,获银奖;并在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代表团大型民歌歌舞——《天山欢歌》,编导的《顶碗舞》获创作金奖。
2005年,海丽且木又创排了别具一格的《石头舞》。表演中,姑娘们手执石头,击石而舞,《石头舞》便由此得名。该舞蹈也在当年中国舞蹈“荷花奖”上一举夺得表演十佳奖、编导银奖、民舞之花金奖及编导个人优秀作品展演“荣誉称号”奖。
人物评价
“看到了当年的康巴尔汗。”——1979年王震将军在全国文艺调演的赞美
“为新疆歌舞团的艺术创作,人才培养,呕心沥血,使新疆歌舞团在国内国际上荣获各种奖项,是歌舞团具有特殊地位的艺术家。”——天山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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