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三空战

{{Infobox Military Conflict
|conflict=一一三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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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1967年1月13日
|place=金门县、惠安县空域
|result= 中华民国空军飞行员杨敬宗失事
|combatant1=
空八军
歼击航空兵第24师70大队
|combatant2=

第三大隊 第八中隊
|commander1=董福成
|commander2=宋俊华
|strength1=第一批,数架歼-6战斗机(领航员董福成)
第二批,4架歼-6战斗机(飞行员乔田福、叶木佑、胡寿根、陈国良)
|strength2=1架RF-104G(飞行员宋俊华),四架F-104星式戰鬥機(飞行员萧亚民、胡世霖、杨敬宗、石贝波)
|casualties1=解放军称无损失
国军对外称击落两架歼-6(胡世霖、石贝波各击落一架)
中華民國參謀總長賴名湯日记称一架。12时30分。

中华民国空军方面则称,13时06分,两架歼-6进入石贝波与胡世霖目视范围。长机飞行员萧亚民得到戰管聯隊石門第一管制報告中心管制官同意后开火,但未能击发。13时07分,胡世霖补射,于泉州湾空域击落一架歼-6。13时08分。胡寿根回忆,他曾看到打捞起的部分飞机残骸与杨敬宗的遗体。杨敬宗的头颅和一只手臂不见。台湾碧潭空軍烈士公墓立有杨敬宗衣冠冢,碑石刻有“执行特种作战任务阵亡”字样。

中华民国方面对外宣传战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同。宣称石贝波与胡世霖各擊落敵機一架。当时空战成果统计主要依靠武器击发时、机头照相枪的拍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作者指出,解放军胡寿根击落F-104星式戰鬥有照相枪照片。石贝波、胡世霖仅有口述,均没有照相枪照片。《中时新闻网》(在大陆不被封网的媒体)报道,时任中華民國參謀總長賴名湯在1967年1月13日的日记称:今天当我们的空照飞机至金门当面照相时,我掩护的F104飞机四架,和共匪MIG19遭遇,结果我可能击落敌机一架,可惜我们也损失一架,造成一比一的战果。然而为了民心士气,我们不能承认自己损失一架。但此说显然不成立,因为台湾在空战后马上承认“损失一架”,虽然说法因是失事坠毁,但也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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