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讓

王光讓(,),越南律師、教育家,曾出任越南國國家教育總長、總理助理總長和司法總長等職務。王光讓是阮朝成泰廢帝的女婿,幫助這位被流放到留尼汪島的前皇帝在晚年回到越南。

生平
1902年1月1日,王光讓出生於越南南部鵝貢省安良東()。

王光讓先後在越南和法國接受教育,接受了公法、私法和政治經濟學的高等教育。1930年,王光讓憑藉論文《印度支那的法律衝突》()取得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在巴黎的一家律師事務所實習了一段時間後,王光讓於1931年8月回到交趾支那,就職於西貢的一家律師事務所。

1935年,王光讓加入法國國籍。

1945年3月9日日軍發動政變後,王光讓在西貢擔任檢察官,並與日本領事和南圻長官進行合作。1947年,王光讓與一些越南知名人士一起簽署了《西貢-堤岸地區越南知識分子之宣言》(),呼籲法國人直接與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談判。1949年,王光讓簽署了另外一份呼籲法國人與胡志明進行談判的宣言。

1950年1月,阮攀龍出任越南國總理,他任命王光讓爲國家教育總長。此外,他還被賦予勸說居住在越南民主共和國控制範圍的民族主義者們轉而投靠越南國政權的任務。在阮攀龍於同年4月辭職後,王光讓在次月組建的陈文友政府中擔任教育總長,並於1951年2月陳文友重新組建政府後改任總理助理總長兼教育總長。1952年3月至6月,王光讓在改組後的陳文友政府中任司法總長。

1950年6月5日(一說6月4日),王光讓遭到越盟槍手襲擊,身中三槍導致重傷。

1962年5月,王光讓在西貢逝世。

個人生活
1935年,王光讓與好友裴光昭的女兒(越南第一位女醫生)結婚。這場婚姻由裴光昭包辦,亨麗埃特雖然反對包辦婚姻,但是在父親的壓力下最終同意。婚後,王光讓希望亨麗埃特能花時間在家中,而無法忍受她夜間也要在醫院工作,兩人最終於1937年離婚。

後來王光讓與阮朝成泰帝的第16女良茵()成婚。1947年,在王光讓的幫助下,這位被法國人流放海外的廢帝終於得以返回越南居住。

參考資料
引用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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