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比亞司法部長

岡比亞司法部長()是主管岡比亚司法部的內閣成員。在岡比亞,所有司法部長皆兼任檢察總長。

職分
司法部長的職位是於1968年設立的,對司法系統負有行政責任,並從總理(後來的總統)辦公室承擔一些責任,例如註冊總署署長(Registrar General)的職責。該部目前有五個部門,民事訴訟、跨國產業保佐、法律草擬、刑事檢控及註冊總署。該部還負責世俗婚姻的登記及締結。該部的職能機構是岡比亞法律改革委員會、全國法律報告委員會、替代性爭議解決秘書處及法律援助秘書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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