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 (嘉義縣朴子市)

新庄,是臺灣嘉義縣朴子市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市東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新庄-{}-里、佳禾里東南部、梅華里東部、德家-{}-里東部凸出部分的大部地區,以及鹿草鄉豊稠村中部瓶頸地帶的西北端。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設置二十廳,該庄隸屬於嘉義廳。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2月20日,該庄編入「鴨母藔區」,隸屬於嘉義廳。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7月1日,該庄改編入「樸仔腳區」,仍隸屬於嘉義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整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庄仍隸屬於嘉義廳。1910年(明治四十三年)1月18日,各區管轄區域調整,該庄仍隸屬於嘉義廳的「樸仔腳區」。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新庄」大字,隸屬於臺南州東石郡朴子街(新制街庄)。

戰後朴子街改制為朴子鎮,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民國39年)10月25日,雲、嘉、南分治,朴子鎮改隸屬於嘉義縣。1992年(民國81年)9月10日,朴子鎮升格為縣轄市朴子市。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港仔墘、新庄、新竹圍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

鄉道嘉16線是崁後至馬稠後的道路,橫貫本地區中部各聚落。

鄉道嘉16-1線是吳竹仔腳至港仔墘的道路,其東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西部中央的鄉道嘉16線路口。

鄉道嘉36線是牛挑灣至鹿草的道路,經過本地區南部凸出部分。

政府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東半部位於鹿草地區境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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