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世虞

應世虞(),字子韶,號圖南,浙江台州府仙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應世虞是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浙江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和四十四年(1616年)連中會試副榜,授新昌教諭,天啟二年(1622年)陞徐聞知縣,六年內有廉明聲譽。有縣民的女兒某天看到白馬群入地,女兒向父親訴說其見聞後掘開土地發現一堆黃金,是漢朝馬援陪葬的金錢,父親喜悅的對女兒說:「待你長大後平分。」女兒出嫁,父親吝嗇金錢,女兒心懷不滿而告上公堂,知縣換了三位也只是含糊其辭,他到任後立刻召來女兒諭以父女天性,不應傷及養育之恩,又秘密勸父親拿回金錢平分結案,父女最終相見如初。

天啟四年(1624年)任甲子科廣東鄉試同考官,船到達蜆岡時夜半遇上風暴沉沒,他茫然倒在船艙一板,坐著如有二人拉著雙腳,天亮時有人聽到覆舟內有人聲,於是鑿開船底,他因此獲救,當夜夢見母親吳氏對他說:「你瀕死而得生,應該數世不食牛報答。」於是他為政更清廉、用刑更簡單,寫下《牛禁》一書警世,陞雷州同知致仕回鄉,年八十六歲卒,有《鵾化草》一書流傳。

引用
參考文獻
*光緒《仙居志》·卷十三·人物志上
*民國《台州府志》·卷一百零九·人物傳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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