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慶 (萬曆舉人)

張元慶(),字子升,號太初,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元慶精通天文和術數,是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順天鄉試舉人,二年(1574年)甲戌科會試中副榜,十四年(1586年)授灤州知州,在古冶寺夜宿時,有女鬼韓氏哭訴奸僧李妙存姦殺,次日一早他立刻拘捕僧人,一審訊即能結案,僧人伏法;得知州民每月賦稅以外有歲奉,說:「這些都是赤子膏血。」停止收取,又預先估計河水即將決堤,命令民眾儲備土壤,大水來臨時以土包堵塞城門,城池得以保全,同年饑荒,拿出糧食煮粥救活人民。任滿後以治績第一陞揚州府知府,他卻請求退休回鄉,著有《四書宗旨》、《名儒彙業》、《阜南樓集》流傳。

家族
南宋張浚的後裔。高祖張恭;曾祖張宗盛;祖父張詔,贈吏部主事;父張天衢,嘉靖元年舉人,漢陽府同知。兄張元吉(宿州同知),從兄張元忭(隆慶五年狀元),從弟張元憬。子張汝嘉。

引用
參考文獻
*萬曆《紹興府志》·卷三十二·選舉志三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
*康熙《紹興府志》·卷四十七·人物志十
*光緒《灤州志》·卷十四·官師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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