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沙烏地阿拉伯王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亦稱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為中華民國在沙烏地阿拉伯的代表機構,功能上等同於實質大使館。館務轄區阿富汗、吉布提、衣索比亞、巴基斯坦、也门、卡達、蘇丹和南蘇丹。
沙國在臺灣的對應機構是臺北市的沙烏地阿拉伯商務辦事處。
歷史
在1990年以前,兩國一直有正式外交關係,並由中華民國駐沙烏地阿拉伯大使館代理並另有位於第二大城吉达的中華民國駐吉達總領事館。
1990年7月22日,兩國斷交後,於7月29日開始就互設新機構事宜進行磋商,經過5次正式會談達成協議,於1991年1月6日簽署備忘錄。兩國在對方首都設立代表機構,並同意給予新機構與人員特權豁免待遇、保障所有公務使用的動產與不動產之安全。
1991年2月13日,中華民國於首都利雅德設立駐沙烏地阿拉伯王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另設立代表處吉達分處(2017年7月27日關閉)。
歷任代表
參見
*中華民國—沙烏地阿拉伯關係
*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注釋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
- [https://www.taiwanembassy.org/sa/ 駐沙烏地阿拉伯王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官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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