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兰治(George French,) 是一位來自英国的法官。他曾擔任塞拉利昂最高法院和英國在華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
生平
傅兰治生于西印度群岛的托尔托拉岛,他的父亲马克·戴尔·傅兰治(Mark Dyer French)是西印度群岛的一名大律师,曾担任英属维尔京群岛普通法院的书记官长。傅兰治於1839年獲得劍橋大學岡維爾與凱斯學院学士学位,并于1842年获得硕士学位。 他的父亲在他上大学时去世。
1844年,傅兰治被林肯律師學院授予律師證書。
1867年,傅兰治出任塞拉利昂法院的首席法官。 1875年,由於塞拉利昂政府面临严重的财政困难,傅兰治從自己的崗位上退休。
1877年,傅兰治出任英國在華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1881年11月13日,傅兰治在神户去世。他的墓地位於神户市立外国人墓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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