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光

胡光(),字文光,南直隸徽州府績溪縣龍川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胡光是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應天鄉試舉人,次年(1484年)聯捷甲辰科進士,獲授廣州推官,當時有權貴在街道上設立舞台讓伶人演出,他說:「在荒年不得如此。」立刻拆毀舞台,召來人民數算權貴惡行令對方入獄,不久他也因此事被貶為白泥驛丞,七年沒有回家。之後他調任灌縣知縣,曾用鐵三萬三千多斤鑄造三條鐵錠柱,以石包住築成石堤以整修都江堰,同時灌溉田地,縣內多老虎出沒,他在城隍廟禱告,三日後有七隻老虎入城,人民都感到驚愕,他卻獨自出來,老虎全撲向他,他就命令力士刺殺老虎,虎患因此平定,官至曲靖同知。回鄉後他的弟弟興建新居,他說:「我待罪下職而住進新居,人們會怎麼說?」於是推辭住在故廬,此事印證了他的廉潔。

引用
參考文獻
*嘉慶《績溪縣志》·卷九·選舉志
*嘉慶《績溪縣志》·卷十·人物志
*民國《灌縣志》·卷十五·政績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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